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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7月14日報道,旨在“調高、擴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在8月以后完成修訂,并有望在年內出臺。
報道披露,此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一個思路是“加工資”與“減稅負”并舉。一方面,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的比重,強調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另一方面,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事實上,近來已有江蘇、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北京、山西、山東、湖北、寧夏、吉林和陜西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地方漲幅超過 20%。
報道還稱,個人所得稅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主要稅收工具,也可能在今年迎來調整。專家預測,今年很可能在費用扣除標準、稅率級次和稅率水平等方面進行適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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