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暫停了對所有新報和排隊等待的城投類債券的批復。官員解釋說,此規定主要依照“國發10號文”。
國家發改委日前暫停了對所有新報和排隊等待的城投類債券的批復。不僅如此,國家發改委還規定,對于那些已經得到批復,但是截止到6月10日之前仍未走完交易程序的城投類債券,也一律暫停交易,重新審批。
40%城投類債券受影響
財金司官員解釋說,上述規定主要依照“國發10號文”。今年6月10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也被稱為“國發10號文”。該文件明確規定,將對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時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臺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擔融資任務。
湖北一家大型券商的人士透露說,“在評級機構眼里,地方財政應收賬款比土地還要好。一般用財政應收賬款作擔保的城投債都能劃上‘AA’的等級。”但現在,國家發改委的上述規定將使那些試圖靠政府財政作擔保來獲取資金的地方政府,面臨不小的資金來源壓力。同時,這也讓城投公司和承攬了大量城投債承銷業務的券商們感到沮喪。
上述人士估計,全國一些大的券商手中,城投類債券大約占到了40%的比例,現在,這類業務將無法開展。湖北省襄樊建投公司總經理陳敬東說,“這對于地方和城投公司的打擊是超乎尋常的嚴重。”不過,與其他人相比,陳敬東覺得自己是幸運的,因為他趕在政策出臺之前的一個星期,完成了襄樊城投一筆規模為10億城投債的發行。
但更多的人就沒有這么幸運了,6月底,陳敬東赴上海出席全國城投大會,來自各地的城投公司的老總們匯聚一堂,“現場一片愁云”。尤其是那些已經拿到國家發改委批復,但卻沒有出手的公司,“腸子都悔青了”。
地方融資平臺整肅風暴
事實上不僅城投債,圍繞整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一場整肅風暴已經無可逆轉地開始了。
根據銀監會日前的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進行清理和上報,并于6月底之前報送銀監會。
許多業內人士認為,這場整肅過后,無論是明晰地方債務,讓監管層和銀行做到心中有數;還是約束地方負債沖動,引導國資從競爭性領域退出都有很大的效用。而長遠看,更有利于構建合理的政績考核機制,抑制地方政府過度負債來制造GDP的沖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時紅秀近日在媒體上發表文章,就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種類、風險、成因和出路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文章中稱對于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媒體引用較多的數據是:1 根據財政部財科所估算,2007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約4萬億元,其中融資平臺債務約1萬億元;2 2009年5月份銀監會最新數據,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為7.38萬億元;3 據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將接近11萬億元,相當于2009年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3倍。
背景資料:城投債
城投債,又稱“準市政債”,它是城投類企業配合地方政府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最終信用主體是地方政府,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城市路網項目、市政基礎及公共服務項目等建設,而償債資金多來自于財政補貼。由此,城投債的償付能力多與當地政府的財政狀況密切相關。
城投債起源于上海。1992年,為支持浦東新區建設,中央決定給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資金籌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發行5億元浦東新區建設債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債,規模為5億元。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省首家發債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但安徽省的發行數量,則還在浙江、江蘇之后。在地方政府的大量舉債需求之下,2009年“城投債”規模迅速膨脹——2005年至2008年底的4年間,“城投債”的發行總量只有1585億元,而在2009年的前8個月,“城投債”共計發放了64只,融資845.5億元。(編輯 陳婷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