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義偉
“2008年6月,一位中國的企業家手里拿著211萬美元的巨款,準備施舍出去。在他的身后,汶川地震剛剛過去一個多月,災區百廢待興、災民嗷嗷待哺;在他的前面,跨越浩瀚的太平洋,在舊金山海灣地區也有一群貧困和無家可歸的人。
“企業家最后選擇了進行國際人道主義援助,將211萬美元捐給了舊金山的無家可歸者。換來的,是一年之后和股神巴菲特共進午餐的機會。2009年6月24日,這頓午餐在紐約進行完畢。”
以上文字選自去年6月筆者撰寫的關于和巴菲特共進午餐的評論。
巴菲特這個老頭兒很厲害,從不放過任何一個利用自身價值的機會,每年在全球范圍內拍賣一次和自己共進午餐的機會,名義上是為了慈善捐助,實際上是在炒作自己。
巴菲特炒作自己也和別人不一樣,他的天價午餐不但引來了大批記者,他還在相關的新聞報道中進行評比,評出優勝者,發給獎杯。
有一年,一篇不足200字、且只字未提巴菲特的新聞稿雀屏中選。記者名叫艾格伊,供職于曼哈頓一家地方小報。報道全文如下:
“史密斯與沃倫斯基牛排館被圍了個水泄不通,我實在擠不進去。正準備打退堂鼓,忽然看到一名流浪漢。他衣衫襤褸,卻怡然自得。此時,他正在餐廳外的垃圾桶里翻揀食物。突然他一陣欣喜,顯然,他發現戰利品了。大快朵頤之后,他撫著鼓囊囊的肚子,打著飽嗝,自言自語地嘟囔著:‘過期的三明治和沙拉醬,照樣能把肚子填飽!
這篇稿子確實出奇制勝,但是,巴菲特把獎項給了撰寫該報道的記者,卻頗具諷刺意味。因為巴菲特拍賣共進午餐權的目的是為了資助流浪漢,他和客人在里面大吃大喝,流浪漢就在窗外的垃圾桶里找食物,這難道不可笑嗎?不讓人感到虛偽嗎?
筆者覺得,巴菲特和中國北京長城飯店天上人間夜總會的花魁,有一比。
長城飯店的天上人間夜總會,本來就很有名,前不久被北京警方掃蕩、勒令停業整頓,就更出名了,其間關于花魁的傳言,更是繪聲繪色。據說,這位姓梁的花魁身高172厘米,身材火辣、皮膚細膩,當然收費標準也高得離譜。有報道說,曾有一位臺灣富商一次就給了梁小姐400萬元。5年前,梁小姐在家中遇害,警方趕到現場,“被其家中的奢華震驚”:衣柜內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有不下10件貂皮大衣,昂貴首飾不計其數。之后的調查發現梁小姐名下竟有千萬財產,通訊錄上有多個外省高官的電話。
筆者之所以將巴菲特和梁小姐相比,是因為兩個人有兩點相同之處:第一,他們都是拔尖的人物,一個在資本市場呼風喚雨,一個在娛樂場所獨占鰲頭;第二,他們都靠陪吃陪喝賺錢,這一點,巴菲特不能否認。
當然,兩人也有兩點不同之處:第一,巴菲特一年只賣一次,梁小姐可能要賣N次;第二,從形象上講,巴菲特是個糟老頭子,梁小姐則是風情萬種的歡場女子。
在筆者看來,一位大老板,掏出大把的銀子,讓梁小姐陪吃一頓飯、陪喝幾瓶酒,和讓巴菲特陪吃一頓飯,沒什么本質上的區別。
至于和巴菲特共進午餐的收獲,筆者在去年的評論中就已經分析過了:首先,時間不對;211萬美元,一年后才有機會共進午餐,對于瞬息萬變的證券市場來說,這個時間太拖了。其次,人都是會變的。你在2008年花了211萬美元,爭取到和巴菲特共進午餐的機會。恰恰就是在2008年,巴菲特投資失誤,損失了十多億美元,從神變成凡人。和一個凡人吃飯,值得去花211萬美元嗎?其三,這次午餐并不是兩個人的私密午餐,巴菲特允許你帶7個人去,熱熱鬧鬧一大桌,如果有真經,會在這么嘈雜的環境下傳授嗎?
因此,筆者在這里奉勸巴菲特先生,都這把年紀了,別再裝嫩出來賣了,多丟人。每年賺那么多錢,隨便拿出1%不就都解決了?筆者也奉勸中國的企業家,干啥不好,非得花這冤枉錢?
如果有好事者將本文翻譯成英文,也請在方便的時候轉給巴菲特先生。說不定這篇評論還能獲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