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銘
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對信息披露、內幕交易、信息泄漏等違規行為的追訴標準作出了規定。《規定》的出臺,可謂打擊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一大利器。
但是,就在《規定》頒布的第二天,宏達股份股價就出現了異動,該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布前夕,其股價強勢漲停,并且買入金額前5名中有兩家機構席位。隨后的5月25日,通化金馬發生了類似的一幕。一時間,市場對于這兩家公司的質疑之聲不絕于耳。
內幕交易者本想借助于 “先知先覺”的優勢,來獲取不當利益。但人算不如天算,已經復牌的通化金馬,其所謂的資產重組不過是“一場游戲一場夢”而已。5月31日,通化金馬宣布重組中止,當天該股即以接近跌停的價格開盤,收盤放量暴跌6.32%;本周二,通化金馬再次大跌7%。如果5月25日追漲資金沒有在本周一出逃,則全部遭遇套牢。通化金馬的追漲資金,這次因為資產重組中止,不僅沒有獲得意料之中的收益,反而被套牢或割肉出局。從另一個角度上講,通化金馬的資產重組鬧劇,也給內幕交易者上了一堂生動的風險課。
通化金馬中止資產重組,或許是由于雙方沒有談攏而不得不中止,也可能是受到輿論的巨大壓力最終不得不放棄。但是,無論是出現哪種情形,通化金馬資產重組中內幕交易嫌疑卻無法抹去。為什么在《規定》出臺之后,市場上還會出現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涉嫌內幕交易的現象?這才是我們所要關注的。實際上,在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涉嫌內幕交易的背后,上市公司、重組方、中介機構以及其他知情人都存在泄漏信息的可能。
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的頂風作案,無異于向《規定》發出瘋狂的挑釁。通化金馬中止重組,內幕交易者損失的是資金,而如果不將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的幕后真相查清楚,市場“損失”的則是信用。一方面,將導致《規定》形同虛設,另一方面,今后市場中將無疑會產生更多的 “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
信息泄漏與內幕交易是證券市場的一大毒瘤,此毒不除,市場將永無寧日。通化金馬內幕交易者資產“被重組”,其實更是一大諷刺,某種意義上,也是其違規行為的必然代價。盡管如此,監管部門在徹查之后,對于涉嫌內幕交易者進行追訴,亦是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