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麗琴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中國限制稀土產品出口是出于可持續發展的考慮。
此前一天,WTO公布了兩年一度的《中國貿易政策審議報告》(下稱“報告”)。報告稱,中國限制一些原材料出口以保存資源的做法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目的,與此同時卻可能賦予中國制造廠商以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中國需要符合自身的WTO規則
根據商務部網站消息,日內瓦時間5月31日,世貿組織公布了上述報告,詳細分析了中國的經濟環境、貿易政策體制、相關貿易政策和措施等。該報告在對華貿易政策審議的首日發布,該審議將持續三天。而知情人透露,最終的正式結果將于后天公布。
中國入世以來,WTO共對中國進行了三次全面審議,與前兩次報告中褒揚中國履行入世承諾居多的情況不同。有報道稱,本次報告對成員之間的上述爭端做出了罕見的評論。而根據歐盟與美國媒體會后的相關報道來看,坦率指出問題的聲音遠比贊揚的聲音大。
除了傳統上提到的中國執行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美方在審議討論過程中,指出中國的開放進程在2006年后實際上是減慢的,歐盟特使則在一個閉門會議中指出中國制定政策不夠透明,投資環境惡化等。
對此,對外經貿大學國際貿易學院院長趙忠秀向記者表示,一方面,近年中國貿易大國的地位越來越明顯,歐美還不太適應;另一方面,這是多邊貿易規則與國家特殊性的沖突,“由于WTO規則最初是由發達國家制定,中國是被迫熟悉應用,現在中國需要指定符合自身的規則,這種沖突是難免的。”
珍貴資源不能長期賤賣
對于稀土的爭端由來已久,根據2009年商務部網站公布的礦產品報告,2009年6月下旬以來,美國、歐盟和墨西哥等WTO成員,將中國針對9種工業原材料的出口限制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8月,歐美又對中國稀土生產和出口的相關規劃表達強烈關注和擔憂。這些均表明西方發達國家,已深切感受到了稀土供給短缺的巨大壓力。
趙忠秀對記者表示,中國宏觀上的考慮除了“淘汰落后產能與保護環境”之外,也有“規范稀土出口、獲得稀缺資源定價權”的原因。
他介紹說,中國的稀土資源占到了世界總量的80%,包括內蒙古的“北稀土”與太湖周邊的“南稀土”,由于其在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空間和海洋這六大新科技群中都有核心用途,因此十分珍貴。
此外,中國“獲取稀土定價權,也是合理正當的貿易利益,因為珍貴資源不可能長期被賤賣。”他向記者舉例,日本擁有稀土加工的先進技術,往往以低價從中國進口稀土資源,然后再以超過20倍的價格將加工品出口到中國。“本質原因在于,他們由于擁有自有品牌和渠道,所以掌握了定價權”。
而廣泛存在于中國的加工貿易,由于進口材料與出口渠道都缺失定價權,因此利潤較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