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鈺
關鍵詞:電力體制改革
《意見》摘要:
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完成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出臺輸配電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研究制訂農電體制改革方案并開展試點。出臺關于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實施辦法,簡化電價分類結構,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
電力體制改革雷打不動地出現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
“應該加快壟斷行業的改革,實行輸配分開,而且要進行價格改革,不能用成本加利潤這個簡單的辦法來計算。”一名業內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企業界對于“主輔分離”有自己的看法。吉林電力公司總經理張羨崇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歷史遺留問題和困難無法根本解決,輔業單位積累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多。
“由于歷史原因,輔業單位普遍沉淀了大量的離退休職工,并有數量龐大的富余人員負擔。施工修造等輔業單位資本金嚴重不足,部分企業已資不抵債。”張羨崇說。
原本確定的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方案因為2008年初突遭南方冰凍雨雪災害而被擱置。
早在2007年4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關于“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將“抓緊處理廠網分開遺留問題,逐步推進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列為“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
《實施意見》明確表示,完成電網企業的主輔分離,才能厘清電網的真實成本,從而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一個比較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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