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滾動新聞 > 中山公用內幕交易案 > 正文
本報訊 內幕交易猛于虎。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明確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準,對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交易、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情形將立案追訴。隨后,《人民日報》連續發表五篇文章,劍指我國股市的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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