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言背后凸顯利益博弈之激烈與民眾期望之深切
誰在誤讀物業稅
本報記者 吳麗華 北京報道
5月6日,關于物業稅傳言再次落空。
當天下午,深圳版樓市調控細則公布,與4月30日出臺的京版樓市新政一樣,在地方政府出臺的房地產調控細則里,傳言中的物業稅并沒有被涉及。不僅如此,連最有可能替代物業稅的房產稅也沒有被提及。
北京、深圳這兩個傳說中可能首先試水房地產保有環節征稅的一線城市,樓市新政并沒有超出4月14日國務院房地產調控新政的精神,保有環節征稅并不在地方新政選擇之內。
《華夏時報》記者致電國稅總局新聞發言人得到的回復則是,雖然外界有關房地產領域稅收政策的傳聞很多,但他們并沒有得到相關消息。而另一位財稅部門人士則告訴記者,開征物業稅根本不可能。
接受采訪的多位專業人士表示,各界對于有關房地產保有環節征稅的問題,存在著很多的誤解和誤讀,至于一些地方開征所謂的房地產保有稅、住房特別消費稅等說法更是不符合稅法的相關理論和相關程序,但是由于人們對物業稅打壓房價寄予厚望,相關傳言被廣泛傳播。
物業稅很遠
伴隨著這一輪房價的上漲,有關物業稅的傳言一直不斷。最具體的,莫過于4月22日下午傳出的物業稅在4個城市的試點已獲得國務院批準的消息。該消息稱,物業稅在重慶、深圳、北京三地將先期推出,而上海試點將延遲至世博會之后,按照戶型從小到大累進增加稅收。
目前傳言中的四個城市中,已有兩個城市公布房地產調控細則,北京和深圳版的細則中并沒有涉及有關物業稅的條款,傳言成為謠言,不攻自破的可能性已經很大。
事實上,即便是傳言廣泛傳播之時,本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專業人士紛紛表示這種說法可信度不高,這種判斷主要來自對于物業稅的認識。正如前述財稅部門官員所說,開征物業稅根本不可能。
不可能的原因則是,開征所謂物業說,需要非常復雜的程序。改變現有稅制的操作非常復雜,在目前控制房價的緊急情況下,救急式緊急出臺物業稅的可行性顯然不高。因此,開征物業稅確實如前述財政官員所說,短期內很難完成。
事實上,我國提出“物業稅”概念后,迅速在理論界、民間和政府部門等不同層面引起不小的反響與爭論,也引發了人們的種種猜測。但是時至今日,關于“物業稅”的最終定論仍是個“謎”,即使是在業界,有關物業稅的認識,也存在分歧。
國稅總局內部的一位研究人員曾多次強調,他反對物業稅這一說法。他表示,物業稅這一確切說法只有香港才有,而香港僅僅是對有租金收入的經營性房地產征收物業稅,與我國目前業界所指的物業稅并不是同一概念。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的說法則是,我國的房產只有70年產權,而沒有地權,房地產稅的說法是建立在地權的基礎上的,所謂物業稅實際上是對地上的建筑即物業征稅。
不過,雖然有關這一稅種的叫法不同,但是業界對于開征這一稅種的程序和制度設計基本相同。其基本框架應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并,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并使物業稅的總體規模與之保持基本相當。
按照目前業界對物業稅的認識,征收物業稅的合法性前提是取消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城市房地產稅等與物業稅存在重合的一次性稅費。否則,舊的稅費未除,新的稅費又來,對于消費者而言,屬于雙重收稅,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此外,物業稅屬于新的稅種,開征物業稅需要啟動人大的相關程序,首先要列入規劃,相關部門研究,報人大討論。即使開征物業稅進入人大常委會討論事項,還不能保證一次、兩次就能夠通過,這樣時間相對會很長。
一位接近財稅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至少目前還沒有看到相關部門清理上述稅費、開展物業稅開征準備工作的跡象。
劉桓則更為明確地表示,他認為目前物業稅的相關消息更多的是有關人士的揣測,據他了解,近期很難出臺物業稅。本報記者也獲悉,在財政部近期的議事日程上,并沒有物業稅。
房產稅或先行
由于物業稅的推出存在太多短期內無法解決的問題,而目前各界對房地產保有環節征稅進而實現調控房價的目的寄予厚望,于是很多目光開始集中于目前稅制中已經存在的房產稅。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城市經營性房產需按照房產原值或者租金繳納房產稅。對于居民自住性住宅實行免征優惠,條例規定暫不征收。
房產稅本身就屬于房產保有環節的稅種,法律程序上只需要人大授權國務院修改相關條款就可以了,可以對非經營性房產征稅,稅基可以按評估值征收。“這雖然和設計中的物業稅有所不同,但是已經能夠實現保有環節征稅,打擊投資投機性購房。”劉桓表示。
本報記者了解到,設計中的房產稅改革方案可能是根據自住、改善型住房、投資投機等不同的需求,規定免征門檻和不同的稅率。
有專家認為,將居民個人第三套住房認定為經營性房產,那么很自然就納入了房產稅的征稅范圍。也有消息稱,有關部門將對房產稅征收范圍作出調整,把個人所有住房都納入進來,為其設計相應的稅率。
不過,房產稅的改革也面臨一些難度,如按房產評估值作為計稅依據,那么這些城市是否有對這些應稅房產做合理評估的能力,對居民個人所擁有的房產套數是否能準確認定等等。目前由于各部委信息還沒有做到完全共享,這些技術問題還需進一步協調。
近期有消息顯示,財政部已經開始著手修訂《房產稅暫行條例》,但何時完成,并無明確時間表。本報記者了解到,事實上,即使在財政部內部這一工作也屬于保密范圍,知道具體進展情況的人并不多。
至于此前傳言中的重慶市獲批房產特別消費稅、上海開征房產保有稅,業內人士更多地是把這些消息看成是一種外界的誤解。“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太多。”一位業內人士無奈地表示。
事實上,在全世界范圍內并沒有任何國家和地區存在房地產領域的消費稅,這在法理和專業角度都說不通。“這可能是對國務院出臺引導房地產合理消費的稅收政策的誤解。”劉桓表示。
對于上海的房地產保有稅,消息傳出的當天一財政部人士就告訴記者,所謂的保有稅實質上指的就是物業稅。從法律和行政程序來看,上海可以研究,但是稅種的開征、試點必須中央層面批準。果然,上海市的辟謠隨之而來。另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稅收體制中根本沒有保有稅這個稅種,這又是大眾的一個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