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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擴大開放領域,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嚴格限制“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過剩產能擴張類項目。
●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
●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規范外資參與境內證券投資和企業并購,依法實施反壟斷審查,并加快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
●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國家發展戰略及自身發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加快推進利用外資設立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試點工作。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積極利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善退出機制。
●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間。
昨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若干意見》在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等五個方面,作出20條新規。
外資專家表示,新意見表明了國家鼓勵外資的態度,而且搭建了新時期利用外資政策的總體框架,具有十足的含金量。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1—2月,我國實際外商直接投資(FDI)達140.24億美元,同比增長4.86%。
外商投資企業可境內公開發行股票
外資關注人士表示,《若干意見》的出臺是對去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利用外資工作的落實和深化。
記者了解到,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此前召開部分外資會員企業座談會,企業關心的問題主要集中于如何更好地參與國家產業振興計劃、外資企業高新技術認定和自主創新產品認定、政府采購對外企供貨商資質認定、創造友好投資環境等問題。
本次新出臺的意見也集中于上述關注焦點。
《若干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穩步擴大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境外主體范圍。
同時,《若干意見》鼓勵和引導外資銀行到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積極利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善退出機制。
中國還將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手續,對依法經營、資金緊張暫時無法按時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允許延長出資期限。
商務部法條司人士認為,《若干意見》進一步開放了外資企業中國境內的金融適用范圍,從根本上有助于外資企業的發展。
優惠政策將一視同仁
《若干意見》強調,將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曉強日前提到即將出臺的本意見時,強調了我國吸引外資不再走高污染、高能耗的路子,而要借助外資發展市場引導作用,促進區域平衡發展。
他說:“過度消耗能源和資源制造污染的外國投資我們再也不歡迎了,高技術的、發展服務業的、有利于發揮中國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外資我們仍然非常歡迎。”
《若干意見》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
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改進并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等功能性機構。
根據《若干意見》,為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我國將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情況,補充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增加勞動密集型項目條目,鼓勵外商在中西部地區發展符合環保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若干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內外資企業繼續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好的發展勢頭;對東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要加大政策開放和技術資金配套支持力度,同時完善行政服務,在辦理工商、稅務、外匯、社會保險等手續時提供便利。鼓勵和引導外資銀行到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
此外,《若干意見》還鼓勵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委托管理、投資合作等多種方式,按照優勢互補、產業聯動、利益共享的原則共建開發區。對此,專家認為,我國在今后利用外資上,更強調了市場導向作用。
《若干意見》明確表示,國家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
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此前表示:“30多年來,外國企業一直在中國受到歡迎,它們的貢獻一直是中國經濟成功的重要驅動力。我們期待中國政府可以通過具體、可衡量的舉措,為所有在華企業提供一個更公平競爭的環境。”
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見》對外資審批權限作出了調整,地方由原先的1億美元審批權提升至3億美元,獲得了更靈活的審批權。專家認為,此舉將有效促進地方吸引外資力度。
《若干意見》表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需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核準之外,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核準。
《若干意見》表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外,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國務院有關部門可將本部門負責的審批事項下放地方政府審批,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金融、電信服務除外)由地方政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審批權問題一直是外資意見中的熱點。記者接觸的多位商務部法條司人士均表示,審批權限下放不僅有利于地方吸收外資的靈活程度,也令商務部過于集中的審批權限得以緩解。
■新聞鏈接
粵前2月實際吸引外資近八成來自亞洲
由于國際金融危機對歐美兩大經濟體造成較大沖擊,作為中國吸引外資的重要高地,廣東今年以來實際吸引的外資近78%來源于亞洲國家和地區。
廣東省統計局最新發布的資料顯示,今年1—2月,廣東外商直接投資延續去年下半年良好的發展態勢,實際利用外資連續7個月增長。
統計資料顯示,1—2月,廣東實際利用外資21.47億美元,同比增長3%,合同外資金額22.86億美元,增長42%。其中,廣東來源于亞洲的實際利用外資16.73億美元,合同利用外資金額20.36億美元,分別增長9.8%和42.1%。在同期廣東實際利用和合同利用外資的總額中,來自亞洲資金的比重分別為77.9%和89.1%。
資料顯示,1—2月,對廣東實際投資居前十位的國家和地區分別是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新加坡、日本、荷蘭、薩摩亞、澳門、韓國、美國和臺灣。
華南美國商會日前發布年度調查研究報告顯示,盡管外資企業的未來3年再投資預算的回升略顯滯后,但相比去年度投資預算下跌52%相比,2010年度再投資預算則上升44%。
華南美國商會會長賽亞丁表示,此數字幾乎恢復到金融危機之前水平,不僅如此,商會估計旗下會員企業將在今年至少再投資94億美元。與此同時,九成企業認為營商環境好、很好或卓越;九成以上在華南投資的美國企業表示今年或兩年內即能實現盈利。
賽亞丁還表示,隨著廣東正從批量生產的“加工中心”逐步轉型為發展高附加值領域的產業,廣東(主要指珠三角地區)今年投資吸引指數略超長三角。
專題撰文
南方日報記者黃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