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馮欣楠 楊菁)前日,豐田宣布:將首度在華啟動召回補償,補償浙江RAV4“問題車”車主損失,這也是國內的首例汽車召回補償。記者了解到,武漢RAV4車主暫時無法“分杯羹”。
地方立法填“漏洞”
浙江RAV4車主獲賠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對一汽豐田提出5項要求,包括制定時間表、上門召回、提供代步車、允許全額退還訂金和補償經濟損失等。
一汽豐田均表示接受,其對浙江省RAV4消費者的具體補償方式,將由各地4S店與消費者協商處理,還承諾:今年4月底之前,在浙江完成全部RAV4問題車輛的召回工作。
此前,豐田汽車在中國內地召回RAV4,僅有免費更換零部件,并未對車主進行補償。
據了解,豐田在國內的召回處理依據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2004年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這一規定沒有對召回廠商提出補償要求。
此次,浙江車主能夠取得“特殊待遇”,獲得賠償,完全得益于地方立法。2000年,浙江省將汽車列入“三包”目錄,當年浙江省人大通過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實行“三包”的大件商品,經營者應當上門服務或者負責運送,否則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費、誤工費、差旅費等合理費用;“三包”期限為“一年或1.5萬公里”。這是目前國內惟一一部對汽車召回作出明確規定的法規。
武漢車主待遇差
呼吁跟進立法
昨日,武漢黃浦豐田負責人何為介紹,眼下,公司還沒有接到豐田公司的通知,無法啟動相關補償,不過,可提供上門召回等服務。
截止3月30日,豐田RAV4在武漢召回已過八成,至4月,召回可基本結束。
眼下,RAV4在漢銷售價格也下降3000元,購買后,還可附送車坐墊等禮物。此外,豐田多款在漢銷售的車型也受到影響。
昨日,浙江車主獲補償事件引來武漢汽車消費者熱議。剛將自己的RAV4換好零部件的孫先生算了算,自己開著車到4S店去維修,來回2個多小時,時間與交通成本不少卻無人賠償,“武漢應該有相關法津法規幫助消費者維權。”更多車主呼吁,武漢也該與浙江省一樣,盡快立法保護汽車消費者的權益,在將來遇到汽車召回中,能夠獲得更多保障。
哪頭“起翹”踩哪頭
善后應有誠意
自豐田車開始全球召回,就形成一個不平衡局面。
起先,是國內外市場不平衡。
豐田車在美召回600多萬輛,在華只召回7.5萬輛;北美召回車型16種、美國召回車型8種,而中國只有RAV4一種,但在美召回的卡羅拉、凱美瑞、漢蘭達等車型在華也均有銷售。
在美國市場,豐田對被召回車輛的車主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并對親自駕車返廠召回的消費者補貼交通費用,在汽車修理期間,提供同型號車輛使用,還給全美1200多家經銷商每家最多7.5萬美元的補貼。而在中國,只字不提賠償。
眼下,豐田車賠償浙江車主召回,造成國內市場的不平衡局面。
昨日,武漢不少市民覺得,“豐田的區別待遇,就是哪一頭‘起翹’踩哪頭,召回也應該拿出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