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域
開板之初,關于企業創業板上市門檻爭議已然此起彼伏,半年之后,監管層似乎有了新的注解。
3月5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過會,但公開資料顯示,碧水源2007年-2009年的凈利潤持續增長,分別為7061萬元、7483萬元、10719萬元,但是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則是6980萬元、6893萬元和10719萬元。
很明顯,2008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低于2007年,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中的凈利潤最近兩年持續增長的標準。
據本報記者統計,事實上在已經上市的58家創業板公司中,不符合最近兩年凈利潤持續增長的企業共4家,分別為中元華電、同花順、華測檢測和北陸藥業。其中,北陸藥業2008年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同時出現下滑。
這是否意味著創業板的“成長性”——凈利潤和營業收入兩大上市門檻有所松動?
參加過監管層培訓的投行人士表示,只要報告期的中間那一年不出現“斷崖式下跌”,那么只要企業最近一年較上一年有增長即可。但2009年上市的北陸藥業其最近一年即2008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并未較2007年增長。
“創業板發行上市的條件應該隨著市場的成熟而進一步的放寬。”北京大學金融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對本報記者表示,“成熟企業才能保持過去的持續增長,投資創業板是買企業的未來,應該給創業企業更多機會。”
標準歧義
在《暫行辦法》中,有關企業申請創業板首發的凈利潤指標有兩套標準。
其一是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其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但是,中元華電、同花順、華測檢測和北陸藥業四家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凈利潤并未持續增長。
數據顯示,中元華電2007年凈利潤下滑0.14%,華測檢測2008年利潤下滑10.11%,同花順2008年利潤下滑12.62%,北陸藥業2008年凈利潤下滑5.84%。
除此之外,在已上市的58家創業板公司里,安科生物、北陸藥業、萬邦達和朗科科技四家企業的營業收入在最近兩個年度都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北陸藥業營業收入下滑最明顯,2008年營業收入下滑23.64%,而萬邦達和朗科科技的下滑幅度也超過10%。
按照《暫行辦法》中對凈利潤第一套標準來判斷,很顯然中元華電、同花順、華測檢測和北陸藥業四家企業不滿足上市標準。
不過,華測檢測和同花順雖不滿足《暫行標準》的第一套標準,但是符合營業收入增長不低于30%的第二套標準。而中元華電和北陸藥業則不滿足有關凈利潤的兩套標準。
事實上,《暫行辦法》規定中關于“持續增長”的歧義一直存在。既可以理解為只要最近一年較上一年有增長即可,無需上一年較再上一年也有增長,也可以認為必須最近兩年均要實現環比增長。
參加過監管層培訓的投行人士表示,只要報告期的中間那一年不出現斷崖式下跌,那么企業只要最近一年較上一年有增長即可。所謂斷崖式下跌是指公司的凈利潤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如某公司凈利潤2007年為8000萬元,2008年500萬元,2009年2000萬元。以上情況如果按第一套方法判斷公司雖也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凈利潤指標,但從本質上有違多數人對公司成長性的共識。
不過仍有多數行業內人士對此進行質疑,不但斷崖式下跌沒有具體的認定標準,而且持續增長的概念也并不明確,例如北陸藥業2008年較2007年出現下跌,如何視作持續增長?
放松與風險
不過,對于上述四家公司2008年業績增長下滑,可能是由于金融危機的原因,因此有一定的特殊性。
“為了使創業板市場區別于中小企業板市場,創業板制度應該進一步創新。”曹鳳岐對本報記者表示,“首先就是要在上市門檻上有所降低。”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暫行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暫行辦法》共分為6章58條,對擬到創業板上市企業的發行條件、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在最受外界關注的創業板上市條件問題上,《暫行辦法》主要做出了以下三項規定:其一是上面提到的凈利潤指標;二是必須是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
其三是公司必須應當主營業務突出,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此外,規定還對準備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東等提出了要求。
曹鳳岐認為,要放松對發行人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比例要求,市場發行制度今后也可以從審核制度過渡到注冊制、準入制。即只要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上市,并直接向交易所申請。
在全球創業板市場上,美國納斯達克、英國AIM市場和香港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中,都沒有出現企業持續增長的要求。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認為,在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不成熟、監管手段不健全的狀況下,不能推行港英式的零門檻、高風險的創業板。目前國內推出的創業板企業都是過了盈利點,規避掉了創業高風險期進入成長期的企業。
多家保薦人也認為,目前創業板的上市門檻不能太低,上市門檻太低,風險加大,保薦機構的積極性可能不高,但均認可創業板門檻降低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