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引發兩會熱議
陰雪
在北京北三環外地鐵10號線太陽宮站北側,一棟棟正在建設中的高層板樓高聳入云。這就是目前售價已高達35000元/平方米的太陽星城三期項目。而這一項目去年曾因中石油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以約9000元/平方米的價格團購了8棟樓而名噪一時。
實際上,不僅僅是中石油,很多大型國企、銀行及政府部門都有過幫助員工團購買房的經歷。2008年中,在北京推出的西三旗兩限房“旗勝家園”中就有239套針對北京師范大學教師的“定向安置房”。而據記者了解,中國銀行、民生銀行都曾在北京組織過職工團購住房,團購價格則普遍低于市場售價,有的甚至僅為市場價的七成。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顧云昌此前就曾多次表示,變相福利分房背后,是10年房改最大的遺憾,那就是保障性住房計劃沒有實施到位。
“變相福利分房”?
一位國資研究專家曾對媒體表示,類似中石油團購房的現象并不少見,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就是如中石油似的團購房;第二種則通過與其關聯的多種經營企業操作,由這些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再賣給國企職工,這種現象在電力企業中較為明顯;第三就是集資建房。在他看來,這種變相的福利分房仍然存在并更多集中在有經濟實力的國企尤其是壟斷央企身上,而這方面的監管也呈現出灰色地帶。
而在制造業集中的珠三角地區,一些有實力的企業也開始尋求自建經濟適用房以解決工作人員的住房問題。對于這些企業而言,自建經濟適用房是為了能留住更多的人才。這些企業能從當地相關部門那里獲得土地支持的關鍵,取決于這些企業對當地的稅收及就業貢獻。
因此,比亞迪能在深圳以較低價格獲得土地自建商品房,并不意外。不過,該地塊是在相關部門一再調低了出讓底價后比亞迪才出手拿下,顯示出企業的議價能力。這類土地的出讓是否應納入相應的監管,目前也未有明確規定。
與此同時,經濟適用房制度相對完善的杭州,在為普通市民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同時,還有專門針對省直機關及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小區。有杭州地產業人士不無調侃地表示,普通經濟適用房與這些針對公務員的經濟適用房,最大的區別是:地段,地段,還是地段。
在我國的房改進行12年后,住房市場化的道路正在走入一個偏離初衷的方向。尤其是在房價越漲越高的情況下,上述企業及相關部門的行為顯然難以讓普通民眾所接受。
1998年7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明確要求: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該通知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終結和新的住房制度的開始。
自上述通知發布之后,我國房地產業開始了一輪迅猛的發展。根據相關部門的統計數據,1998年至2004年我國的房地產投資完成額持續7年呈現出兩位數的快速增長,以至于在2002年以后的幾年中出現了房地產“過熱”的情況。
2003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2003]18號文)。有專家評價,18號文的出臺將大多數家庭住房問題的解決徹底推向市場,實現了我國住房市場化的根本轉變。
住房制度改革至今,住房消費被有效啟動的同時,房地產業已經上升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另一方面,大多數城市的住房價格經過幾輪的“翻跟頭”式的增長,已經超出了普通百姓所能承受的范圍,成為了眾矢之的。
在這一背景下,國家重提住房保障的重要性已不可避免。但在各地方相關政府自行推進的保障房項目尚處起步階段時,“急不可耐”的企業開始尋求自我解決的方式,即類似中石油的團購,或企業自建經濟適用房。如果說民營企業自建經濟適用房一定程度上還屬于企業行為,那國企和央企的這種做法,事實上都有恢復福利分房的意味,而且在現階段缺乏有效的監管。但是,在房改進行12年后,即使住房體制需要調整,也必然不會走“回頭路”。
住房體制確需完善
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慶云就表示,市場化就必然帶來投機,而多種因素又都可能導致房價上漲,因此制度的選擇是最關鍵的。他指出,“在我國,新加入就業大軍的大學畢業生和進城農民工這兩個群體加起來每年有2000多萬人,再加上每年的積淀,需要房子但買不起房子的人數量更為龐大,因此住房制度的模式必須改變。”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也認為,目前完全依靠市場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并不合理,比如,地方政府將房地產作為財政的根源和支持,去年雖仍處經濟危機之中,但地王卻頻出。因此,“我提出可以參考新加坡和我國香港地區的經驗,大量建設廉租房性質的保障性住房,然后以這些保障性住房為抵押進行發債融資。以此解決地方政府的住房建設資金問題,進而推動地方政府擺脫賣地財政的枷鎖。”
無獨有偶,農工黨中央的一份提案就建議,國務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二次房改”。具體建議則包括建立第三種能夠滿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即準市場化的平價住房制度。
對于“二次房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提法并不準確。“在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市場化的過程中,的確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應該加以改進,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這一部分應該予以加強和完善。”王玨林表示,這并不意味著需要徹底的改革,也更不能說二次房改甚至三次房改。
在住房體制的完善上,王玨林認為應該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是住房保障的制度化,即建立一個完整的保障體系,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土地、經費、管理有章可循,形成制度;另一方面是住房市場的法制化,即市場化的住房交易要公平透明,競爭規則、競爭秩序要公平公正公開,對市場管理也要加強和規范。
針對一些企業和單位解決職工住房的沖動和方式,王玨林表示,在保障性住房的體制中,政府、社會以及企業都可以參與進來以豐富保障的方法和手段,各地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