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王漪) 衛生部表示,到今年2月底前,全國30%地區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任務應得到落實。但在各地“數字達標”后,如何保證這一制度長期執行下去?衛生部藥政司司長鄭宏表示,穩定的醫院補償機制以及醫務人員、患者在用藥觀念上的改變將可以保證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
目前,已經公布的基層版基層藥物目錄里藥品主要用于常見病、多發病防治,能夠滿足基層用藥需求。但如何補償醫院由于使用基本藥物出現的虧損,已經成為這一制度能否成功改變“以藥養醫”機制的關鍵。
“制度啟動以后,當地政府確實給予了很大投入,預撥了資金。但如果不能形成一個穩定的補償機制,兩三個月以后資金不到位,會出現反彈。”鄭宏表示,要把補償機制作為長效機制建立起來。
據悉,近期財政部、衛生部等部委下發了關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綜合配套改革以獎代補的文件,主要用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通過相應指標的考核,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增加投入,以推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