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鐘榮
繼全國矚目的山西煤改于2009年底大局初定后,山西省日前再出煤改新政。
新政包括兩大要點:兼并重組后形成的主體企業注冊資本金原則上不得低于2億元;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8年以上管理大、中型煤礦的經歷,同時兼有煤礦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山西煤改的初衷,當初是計劃將煤炭企業數量將從2200多個減少到100個左右,而目前煤炭主體仍有130家,此新政可能再減少20多家。”2月21日,一家山西民營煤企高管對記者承認,此次減少的20多家煤企應該也多是民企。
此前,從2008年底山西煤改開始至2009年底,山西煤炭行業辦礦主體已減少到130家,礦井數量由2600座減少到1053座,年產30萬噸以下煤礦已全部淘汰,平均單井規模提升至年產100萬噸以上。
根據山西省方面的數據,在目前新重組后破爐而出的130家大型企業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企業辦礦的比例為2∶3∶5。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此次煤改政策與先前略有不同,“主要是依靠技術與管理力量在推動,逼迫民企把企業做得更大與更專業”。如,對于主要負責人的資歷要求,倒逼民企向國企爭搶人才,使管理人更加專業化,“只有2億元資本金的要求,是實實在在的一道門檻和硬性的約束”。
與2億元門檻形成對應的是,該新政要求,新組建煤炭主體企業所屬的保留煤礦須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配齊生產、通風、機電、安全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公司保留的生產礦井須六證齊全,全部實現機械化開采,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新政出臺后,應該會有部分民營煤企待售,這一部分我們會考慮并購。”在山西義棠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辦事處主任吳國華看來,煤炭重組與各大礦務局相關,事關管理及安全生產的投入,部分民企并無此實力。義棠煤業作為介休市的地方煤企,單井礦產能130萬噸,足具并購實力,“事實上,單井礦低于120萬噸以下的企業在綜合實力上都要打上一些折扣,因為他們在安全投入及全機械化開采等方面投入可能不夠”。
山西華美奧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卻對此持有不同意見,在他看來,雖然對民企最重要的約束是2億元的注冊資本金,但仍然在煤改大潮中屹立不倒的民企90%均有實力達到此硬性指標。“買一個三四十萬噸產能的煤企都需要1個多億左右,先前注冊資本金達不到的民企,只要將現金流注入即可”。華美奧能源在2009的煤炭整合中兼并了8個煤礦,成為首批整合其它煤礦的民企之一。
太原市三興煤氣化有限公司一位人士對記者表示,山西煤改仍未至終局,未來應仍有部分政策出臺以進行“修補”,其預計,未來,目前民營辦礦主體將有30%左右被兼并,僅余70%左右可以生存下來。
“當然,隨著更多新政策的推出,更多民企將會考慮聯合,同時也有可能會引進一些新的外來資本。”林伯強稱,在整體的煤改推進中,引進大民企,讓現有民企走向經營正軌并發展壯大,才是山西及其它各省煤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