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梁齡)隨著國家連續出臺政策“動手”調控房地產行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的態度也變得更加謹慎。昨日,記者走訪市內多家商業銀行了解到,房地產開發性貸款審批出現收緊趨勢。部分大型國有銀行不僅對房地產開發貸款有嚴格的上限控制,對存在“囤地”、“捂盤”行為的房地產企業,也不再發放新增貸款并收回已發放貸款。同時,有的銀行還要求,開發商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要保持在50%左右。
“地王”項目不放貸款
“最近,總行已經對房地產開發商貸款有的比例上限進行了下調,頻繁拿地的開發商不可能從銀行拿到貸款的。”昨日,我市一大型國有銀行重慶分行信貸科人士稱,他們分行已制定出房地產行業貸款指引,對各個級別的開發商貸款標準進行了細化規定。重點的參考指標有:項目資本金情況、開發商流動性情況、項目所在區域、開發商的綜合評級等。
據悉,按規定,綜合評級達不到一定標準的開發商不予貸款。此外,對于“地王”項目,也明確規定不能放款。同時,總行要求嚴禁對項目資本金不足、“四證”不齊的房地產企業或項目發放貸款,對存在“囤地”、“捂盤”行為的房地產企業不再發放新增貸款,并收回已發放貸款。
中小開發商難獲貸款
不光是國有銀行的審批更加嚴格,股份制銀行也有跟進之勢。
一股份制銀行公司部有關人士表示,今年的信貸規模按月控制之下,每月總體貸款額度本來就較少,再加上該行對開發商貸款按照上限比例進行嚴格控制,給予開發商的貸款額度就更少了。對于中小型開發商貸款,基本不放款,只做“房地產開發50強”之類的大品牌開發商的貸款業務。而且會根據項目風險進行不同的評估,要求開發商對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要保持在50%左右。除此之外,還有銀行派出專門人員對開發商貸款的去向和用途,進行定向跟蹤。據悉,除了銀行主動收縮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外,監管部門不斷下文警示房地產信貸風險,也是銀行對開發商貸款態度轉向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