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迷戀物業稅,那只是個傳說
本報評論員 李鐵
這些年每當某領域的民生之痛逐步加劇的時候,總有些人會搞出一些精神鴉片來麻醉之,但其藥效一般隨著那些新政策的真正實施而漸漸消失。吵吵嚷嚷多年的燃油費改稅,最終使人們用上便宜汽油了嗎?今天又有人千呼萬喚物業稅,難道它真的能降房價?
在當下房價高企的幾個構成因素中,很多人認為炒房投機過于興盛是其中之一。一方面是大量普通老百姓買不起房,另一方面則是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囤積幾套房,甚至幾十套房,炒房大發橫財。在此背景下,很多人認為開征物業稅將大大增加囤房者的稅費負擔, 甚至讓他們難以承受。這樣一來,似乎可以大大限制投資購房的比例,成為抑制高房價的“撒手锏”。在北京“兩會”上,人大代表潘石屹也為物業稅推波助瀾,說不推出物業稅,房價肯定降不了。
物業稅究竟能不能打擊炒房降房價,我們可以回頭看看以往的幾個例子。
為了抑制炒房,一些地方曾經對短期內的二套房交易課以重稅,不過結局是,房價不降反升,增加的稅費成本又被轉移到購房者身上去了。還有就是經濟適用房,這個政策搞了十多年了,曾經一度讓中低收入階層興奮不已,不過現在這股興奮勁似乎已經消失殆盡。原因很簡單,這一福利已經變味為中高收入群體和官員的偷食盛宴,開著私家車,住200平方米經適房之類的丑聞早已不再新鮮。
為什么這些理論上對老百姓有利的政策最終并沒有切實轉化為真正的民生福利?目前高房價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別的法子都想盡了,只有開征物業稅才能降房價呢?
依照中國的體制,在世紀金融海嘯中都能成功“保八”,對于房價這種問題,可以說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或者說,按目前的利益與權力格局,它沒有動力,自然不會這么做。
如果真的是想把房價降下來,措施多的是。房地產的各種稅費占到了房價的三分之一,能不能先把那么高的房地產稅費降下來,把土地出讓價格降下來,不要搞“饑渴式”的土地供應了;能不能先放開對個人建房以及交易的種種壟斷與限制;能不能限制國企央企去推高地價造“地王”;先把這幾條做到了,我想房價就能降不少,問題也就解決了一多半。還有更簡單的,能不能先開放農村宅基地的自由流轉,讓小產權房轉正?如果連這點毛都不肯拔的話,你還能指望什么大動作呢?
燃油費改稅,越改越貴,這是這些年我們經常看到的改革景象。只要一些壟斷不破除,改來改去,注定還是為一些人的利益添磚加瓦。這個費沒了,它就不會加別的稅嗎?只要是壟斷的,就會翻手為云,覆手為雨。
到了今天,居然還有人迷戀這個稅那個費能給民生帶來福利,這如果不是幼稚,就是對歷史經驗沒有深刻體悟。
在近日召開的北京“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建議,北京商用房產物業稅開征的條件已具備,物業稅征收應分步實施,首先從商用房產開始。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在政協小組討論會中也透露,北京最早明年底開征物業稅,物業稅稅率范圍在0.5%至1%之間。那么,征收物業稅真的已經具備現實操作性了嗎?
很多人從調控房價的目的出發,認為只會針對第二套房、大面積房等征收物業稅,但這立刻就會面臨一個統計甄別的問題。還有,物業稅要真正開征,最大的條件是必須有專門的評估機構每年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事實是,在那些以物業稅為主要稅收的國家,對房地產價值的評估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評估調查的成本非常高。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如果這種評估又是在缺乏監督制衡情況下進行的話,豈不是又成為某些部門尋租的利器?單單一個經濟適用房對申請者資質的甄別,就滋生了多少腐敗?前車之鑒,又有什么好的解決辦法呢?另外,住大房子的該繳稅,可是這些年許多因城市化而進城的郊區農民,按人均標準,都是大房子,這物業稅對他們怎么收?
如果物業稅是只做加法不做減法,已有的房地產稅費照收不誤,物業稅另加,那么房租的大幅攀升將是必然的,難道讓那些原本準備租房的民眾都加入購房隊伍?別忘了,當新的稅費負擔出現的時候,對壓力最敏感的,一般不是那些手中有多套房子的富人,而是普通的工薪階層。誰能說有了物業稅那些囤房的就一定要低價拋售房產?如果準備拋售二套房產的富裕人士因為租金的升高而放棄了出售,而受到高租金壓力的低收入群體不得不提前加入購房隊伍,這時候,房市的供求關系會不會導致房價的再次上漲?
有一些因素是未知的,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基礎的權力和利益設置格局沒有多大變化的情況下,想通過某項政策的出臺來徹底改變重大的分配格局,這種希望注定要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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