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康怡 國資委將在今年要求各央企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業績考核機制,實現考核的全方位覆蓋,徹底消除考核死角,同時還要求各央企要把業績考核與薪酬激勵和干部任免緊密掛鉤,嚴格兌現獎懲。
上述要求出現在國資委近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上,這是國資委決定從今年起在中央企業全面推行經濟增加值考核后,在業績考核工作上的又一重舉。
在此前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會議上》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全員業績考核,關鍵就在一個“全”字。
“業績考核的范圍,要覆蓋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企業副職及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從集團公司到所屬各級單位及全體員工。” 黃淑和要求尚未建立全員業績考核體系的企業,要抓緊建立,與中央企業整體步調保持一致。已經建立全員業績考核體系的企業,要根據新情況和國資委的新要求,抓緊完善。
該《意見》指出,各央企要切實加大業績考核的力度、廣度和深度,真正實現考核的全方位覆蓋。考核范圍要涵蓋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副職、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從集團公司到所屬全部子企業或單位、全體員工,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和壓力從上到下層層傳遞,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業績考核機制,徹底消除考核死角。
如何考核?黃淑和提出一定要有針對性。根據該《意見》,央企要針對企業所處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的特點,針對管理層和部門的不同職責、員工所處的不同崗位,圍繞集團公司的總體目標和發展戰略,加強研究和完善業績考核辦法,科學合理地確立業績考核指標,突出分類指導,不斷增強業績考核的導向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對下屬企業負責人的考核,可以參照國資委的業績考核辦法,重點考核資產經營效率、資本回報水平和價值創造能力。對企業員工的考核,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根據個人的職業素質、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進行業績評定。” 黃淑和表示。
此外,《意見》還要求各央企要把業績考核與薪酬激勵和干部任免緊密掛鉤,嚴格兌現獎懲,做到有目標、有記錄、有評估,先考核后定績效薪酬,賞罰分明。要合理確定業績考核結果的分級比例,避免考核等級的平均化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