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傳物業稅最早今年一季度開征 > 正文
●蔣 穎(德勤稅務主管合伙人)
物業稅征收應有區別的、循序漸進的進行。目前,針對房地產業的整體調控措施已顯示一定力度,所以,短期內不宜打壓過重,而物業稅也不會出臺。需要強調的是,國家不應對自住房收物業稅。
眼下,針對物業稅的可行性討論愈加熱烈,在樓市價格上漲過快的背景下,物業稅被很多人視為打壓樓價的最有效調控措施之一。然而,物業稅有可能像股指期貨一樣,立項很早但實施起來很慢,同時效果也難以預料。物業稅的杠桿作用明顯,一旦出臺肯定將對房地產市場構成一定影響。不過,物業稅不可能一下子到位,會分期分批推進,開始階段將不會在民住房物業上征繳。目前,物業稅開征仍存在很多遺留問題,比如民眾在購買房屋時,所付價款里包括了地價,而地價里面又包含了一定的稅收。如果再征收物業稅,則有重復征稅的嫌疑。
物業稅到底如何定價,也是難題之一。假設按住房的市場價征收,那么,由誰來確定住房的市場價,是否權威公正?物業稅的征管工作也同樣面臨許多問題,比如征收之后的稅款如何分配、投在哪些方面等等。
現在來看,確定征收的方向已經明確,但是,征收時點上恐怕不是短期內可以確定的。
(晨報記者 李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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