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
“稅動價不動,控煙難成功。”國際公認的最有效控煙手段在我國失去效力,這讓公共衛生專家和控煙人士憂心忡忡。在日前召開的中國控煙協會四屆一次常務理事專家春節茶話會上,專家紛紛呼吁,我國應在提高煙草稅的基礎上相應提高卷煙價格,稅價聯動,使得稅率的提高反映到價格上,從而達到控煙的目的。
去年5月,我國再次提高了煙草稅率,將甲類卷煙的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到56%,乙類卷煙的從價稅稅率由原來的30%調整到36%,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批發價的5%。
調整稅率,充實國庫,其效果立竿見影:2009年煙草行業工商稅利達到5131.1億元,同比增加了559.3億元,增長12.2%。可是,人們期待的控煙效果卻沒有顯現。據市場反映,煙草稅調整后產生成本,企業在流通環節就全部消化掉了,沒有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除了個別高檔品牌香煙提價,絕大多數煙草產品的批發、零售價并未改變。
“調稅方案提高了高價煙的稅率,對低價煙動作不大。”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許桂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政未能對煙民造成更大的經濟壓力,煙民缺少戒煙或者少吸的動力,這大大削弱了控煙效果。她指出,調價除了遵循從量原則外,還應“稅價掛鉤”,以保持政策的協調性和一致性。
會上,四川大學華西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毛正中還對每包香煙增加1元從量稅作出測算,結果顯示,若增加1元/包的從量稅,卷煙消費預計減少30億包,挽救生命100萬人,創造生產值30億元,節約醫療成本3.3億元;政府稅收增加854億元;卷煙業利潤損失47億元;農民收入損失2.61億元,地方政府稅收減少0.52億元。“也就是說,各項收入的總和為887.3億元,各項減少的收入總和為50.13億元,若把收益減少視為成本,那么收益與成本比為17∶1。”
提高煙草稅,從而提高煙草制品的價格,不僅擴大政府的稅收收入,而且是減少煙草使用,降低吸煙率的最有效辦法。世界各地的科學研究表明,價格提高10%,高收入國家總體卷煙消費就會減少約4%,發展中國家總體卷煙消費則會減少高達8%。“盡管我國提高煙草稅率后,零售環節稅率提高了48.7%,但與國際煙草稅負的平均水平65%—70%相比,還有很大提稅空間,建議政府在未來不斷出臺提高煙草消費稅的政策。”新探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