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平
政府負債,這一在保增長、促發展名義下集聚的風險開始抬頭,并引起中央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本報記者從財稅系統可靠渠道獲悉,2010年元旦后不久,財政部等部門,向各省級地方政府負責人下發了一份特殊的調查問卷——“政府負債調查表”。
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從初步反饋的結果來看,在從省級向市、縣(市)和鎮(鄉)逐步下解的過程中,其暴露出來的數字讓高層越來越“揪心”。
如,近期,江蘇省某主要領導在參加一次會議時透露,2009年,江蘇經濟發展在全國率先得到了企穩回升,但與此同時,各級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率與其他諸多主要考核指標一樣,“位居全國前列”。
“2009年是一個特殊的年份,在特殊時期,適當的負債是有利于發展的,但當經濟趨向平穩的時候,應當要保持高度警惕。”江蘇省財稅系統的官員向本報記者表示,防范銀行信貸財政化非常必要。
防火墻:江蘇財政廳設“風險科”
為了防范負債風險,本報了解到,江蘇省財政廳已率先于2009年在預算處下設立了“風險科”。
上述江蘇省財稅系統人士介紹,“風險科”的最重要目的在于,研究強化地方債務制度建設,約束地方財政預算,規范地方政府投融資行為等。
而地方政府負債的歷史背景,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官員,屢屢提起。“也有可能會成為今年‘兩會’的焦點問題。”一位全國人大代表說。
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由于沒有制度框架表明清楚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劃分,造成了當下中央與地方的現狀是:財權過度上收在中央,事權過度下移到地方。
從2003年開始,隨著政府對公共服務職能的強化,使得基層政府的財力需求不斷提高。同時,隨著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強化,中國的基層政府開始舉債或負債運行。
根據《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事實上,在預算內保持平衡的同時,預算外赤字正逐年抬高。
接近財政部科研所的人士向本報表示,從2005年開始地方債進入償債高峰期,“有的市本級政府每年到期本息近10億元”。
2006年,中央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曾對地方政府的債務進行摸底調查,但具體數字并未公開。
如今,中央部門再啟地方政府負債調查,會否能摸到更為真實的數據,還不得而知。
警惕新增負債風險
江蘇省財稅系統人士表示,在江蘇,蘇北各級政府的負債率明顯高于蘇南。
有江蘇省社科院專家透露,由省財政率先主導推行的“鄉財縣管”(針對蘇中蘇北)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蘇南)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控制縣級以下的政府債務規模。
經過2年多的努力,到2008年末,江蘇各級政府的負債率已在可控范圍之內。
但2009年,江蘇在全國信貸總盤子中獲得9000億元左右,超過1/10,投資成為主要動力源,拉動經濟增長7.3個百分點。
這一年積極財政政策和寬松貨幣政策的執行,使得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加劇,政府負債率已逼近甚至超過了警戒線。
上述接近財政部科研所的人士透露,2009年全國9萬億信貸中,流向民企的約在10%左右,而央企和各級政府的“融資平臺”、“投資公司”則獲得了另外90%的規模。
政府主導投資建設,以政府的名義擔保向銀行借錢,在此基礎上,銀行信貸財政化趨勢明顯,成為了呆賬死賬爛賬的根源。
南京工業大學金融系主任王冀寧教授告訴本報,根據他的研究,目前政府融資平臺的效益都不好。
政績觀改革
對政府欠債的理解,多位江蘇財稅系統官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在中國的現行體制下,這一話題并不需要太過擔心。
衡量政府負債的主要指標,中國當下普遍使用“當年債務占當年GDP”的比重,在江蘇,衡量指標還有“債務占財政總收入、可用財力”等。
按照國際慣例,這一比重在6%的時候為警戒紅線。
當地專家認為,化解政府債務主要有兩個管道:上級政府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和地方經濟的自我發展。
江蘇省財稅系統人士向本報表示,適當的欠債有利于發展,他認為在中國可以放寬到“10%”。
“原因很簡單,按照目前的體制,中國國民每年創造的財富,被政府集中的超過60%。”他表示,“目前普遍的一個應對策略是,如地方主政領導因負債率過高而感到問題嚴重,就會在高度壟斷的水、電、氣等資源價格上稍微長一點點,以此來平衡債務。”
但他同時表示,這只是下策,是民眾顯然不愿意看到的,更與未來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馳。
因此問題爭議的焦點在于,如何科學界定政府債務的可控范圍和負債率的最高限度指數,研究其如何自求平衡,減少或規避風險。
從2010年新年中央政治局首次集體學習看,根據目前的改革方向,在上述問題中,財政部門被賦予了更多職能并得到強化。
該專家同時認為,政府債務的研究和控制,其深層次的影響并不僅僅是財政問題,而是對政績觀的認知。
江蘇省委黨校教授劉長江向本報表示,控制政府債務的一個可行方法是,“建議研究制定政府負債率指標,并由組織部門將其納入到干部政績考核的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