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世同/寒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繼去年年底密集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以來,中央再出“國11條”,從“調結構、抑投機、控風險、明確責任”四個方面,正式確定2010年樓市政策基調,表示政府遏制房價過快增長的決心和強硬態度。
“國11條”應該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四條原則方針的具體落實和體現的實施細則。“國11條”帶來的實質性的政策變化并不大,但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的措施和要求。基本上還是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進行操作。
像這次最明顯的變化是有關二套房貸恢復首付四成,但相對于原來的政策在利率方面卻沒有嚴格要求,僅僅是根據風險程度來確定。顯然,是為了避免對改善型購房需求帶來過大的沖擊和影響。
回顧近來出臺的一系列調控政策,幾乎都是在原來嚴厲調控政策基礎上的適當恢復,從過度寬松到不緊不松的適度調控。例如:二手營業稅政策沒有一刀切,對普通住宅實行的是5年內按差額計征營業稅,這個政策力度要比全都按全額計征要輕緩許多;而之前國土部出臺開發商土地出讓金首付不得低于50%的政策,也是在原來必須全額一次繳清的政策上部分恢復。說實在的,如果開發商連土地出讓金都付不起還有什么資格開發房地產呢?
所以,目前國家對房價采取的是“高舉輕打”的策略,一方面要平抑房價遏制房價過快增長;一方面也要穩定房地產市場。畢竟,目前的經濟增長還主要是靠房地產來實現。但房地產對經濟的影響和帶動也有兩面性,既可推動和帶動經濟增長,也有可能摧毀經濟和金融。
目前,房價已經過高,穩定房價的舉措相對而言已經有些為時過晚、過遲,但從亡羊補牢的角度來看也還是為時未晚的。只是現在對房價的調控有些進退兩難,既要打壓又不能打垮。而在高位的房價要想穩定談何容易,因為不進則退,要么就繼續不顧一切拉升,要么就有可能一瀉千里。
所以,現在只能寄望于“高舉輕打”的宏觀調控可以起到既平抑和遏制房價的上漲,而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不出現成交量價的大幅波動和變化。但實際上,這一尺度是很難量度和拿捏的,稍有不慎就會出現矯枉過正、事與愿違的情形。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日前表示,去年經濟形勢十分困難,而今年則十分復雜。因為,既要保持經濟增長,又要防止通脹和樓價上漲過快。的確不容易把握,有些進退兩難。
現在房地產如同堰塞湖一樣,既不能讓其崩潰也不能讓其水位繼續上升,只能小心地泄洪排險。一旦操作失誤,可能就會引發巨大的經濟災難和金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