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生活 > 農夫山泉與統一砷超標鬧劇 > 正文
農夫山泉“砒霜”事件有了調查結果。海南省工商局認定:海口市工商局沒有完全執行規定的工作流程。公布錯誤的信息也給生產企業造成了不良影響。但未發現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廉政規定和徇私舞弊的行為。據稱,海南省工商局負責人多次主動約見企業負責人,坦誠與企業溝通,企業負責人對此表示理解和滿意(1月6日《海南日報》)。
此事終于有了調查結果,但海口市工商部門的問題竟然僅僅是“程序不當”!不僅問題的性質不嚴重,而且調查結論還專門強調“未發現違反廉政規定和徇私舞弊的行為”。末了,還要補充一句:企業負責人都“對此表示理解和滿意”!看起來,這不過是一場誤會而已!
人家受害的企業負責人都表示“滿意”了,旁觀者難道還“不滿意”嗎?是的,我很不滿意。我相信,還有很多人也不滿意。海口市工商部門的行為不僅損害了當事企業的利益,也損害了公眾乃至國家的利益。再者,當事企業如果還想在海南“混下去”,在海南省工商部門領導“多次主動約見”的情況下,它們能不“理解”、敢不“滿意”嗎?
根據規定,初檢的樣品必須經過被檢驗人的確認,檢驗結果出來后要在五日內通知當事企業,發布消費警示前也必須向被檢驗人通報結果……但海口市工商部門完全把被抽檢企業拋在了一邊,自行其是——這哪里是什么“沒有完全執行”,分明是不折不扣地“違反法律規定”嘛!
“砒霜”事件的社會影響之惡劣自不待言,相關企業的直接經濟損失那么大,怎么能輕描淡寫地用“程序不當”和“賠禮道歉”來了結呢?幾家著名的大企業險遭滅頂之災,無數的國人先是虛驚繼而憤怒,就這樣一起嚴重的事件發生近一個月了,竟然迄今還沒有一個人受到處分。
極力模糊行為的性質,極力淡化事件的后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為什么要這樣“和稀泥”?市局犯了錯誤,省局也難辭其咎!因此,“砒霜”事件理應由紀檢監察甚至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系統內”調查處理本身就是荒唐的。(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