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 周潔
“UT斯達康國內公司也僅是從媒體獲知受罰一事,相關披露的情況也是由美國方面發布,對于UT斯達康稍后是否會給出相關回應,公司仍舊在等待美國方面的信息。”UT斯達康北京公司市場部有關人士在接受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曾以“小靈通”在國內市場聞名的UT斯達康陷入了“賄賂門”。近日,有國外媒體報道,因為涉及賄賂,UT斯達康接受了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穴SEC?雪開出的總計300萬美元的兩張罰單。
UT斯達康是生產和銷售網絡設備和手機的制造商,在國內的大多數業務通過其子公司UT斯達康中國公司完成,自剛開始以“小靈通”打開局面后,“UT斯達康”標牌為國內市場所熟知。但隨著運營商對小靈通業務投入的縮減,以致最終小靈通按照要求將于2011年前全面退市,UT斯達康在此過程中一直處在虧損階段。最新財報顯示,該公司三季度虧損了3460萬美元,2009財年前兩個季度也處于“入不敷出”的狀態,且多年來一直未走出過虧損泥潭。
UT斯達康此次分別需向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繳納因違規需要支付的300萬美元“和解”費。其中150萬美元是美國司法部以違反美國《反海外賄賂法》向UT斯達康征收的罰金,美國司法部文件稱,UT斯達康?穴中國?雪借培訓之名,安排中國國有電信公司相關人員前往美國著名景點旅游,包括夏威夷、拉斯維加斯和紐約;另外150萬美元UT斯達康需支付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SEC),因為UT斯達康歷年來都存有行賄行為。2002—2007年,其共為約225次客戶旅游支付700萬美元。
UT斯達康并非第一個因行賄受罰的跨國公司。向前追溯,跨國公司在國內賄賂事件近年似乎不曾離開人們的視線,朗訊也曾為同樣事件支付過總計250萬美元的罰金,而IBM、西門子等知名企業都曾與賄賂一詞沾過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