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人們都希望哥本哈根的12個日夜如同莎士比亞的《第十二夜》一樣上演一出皆大歡喜的結局,然而“童話之都沒有童話”,此次哥本哈根會議留給人們的,不僅僅是喧嘩躁動后的孤寂落寞。本刊特約哥本哈根歸來的官員、專家和記者,還原令他們印象最深刻的現場故事。
官員意見
《哥本哈根協議》意義何在?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法律局局長 高風
哥本哈根大會開創了氣候變化公約締約方大會歷史上的諸多第一。大會主席說,本次大會所動員的政治意愿可能是空前絕后的,以后可能再也不會有這么多國家領導人參會了。
更重要的是,大會的決定為各國參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第一個全球體制指明了方向,并作出了工作安排。
《京都議定書》沒被埋葬。《京都議定書》的存廢問題曾是大會召開之前最重大的問題。西方希望廢止議定書的理由主要是美國沒有參加,而且發展中國家排放大國都不承擔減排義務。議定書只涵蓋了世界約三分之一的排放。他們強調,必須要制定一個新的全球性協議,把所有國家包括在內并承擔同樣的減排義務。但是,發展中國家強調的是發達國家必須按照氣候公約的規定率先承擔更大的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行動。在這個問題上,發展中國家空前團結,強硬譴責發達國家妄圖扼殺《京都議定書》。
因此,早在大會召開前,政治形勢已經明朗,《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必須得到延續。所以,第五次《京都議定書》締約方會議的一號決定確定,關于發達國家第二承諾期的談判繼續進行。這雖然只是一個程序性決定,它的意義在于議定書仍然在運行,并沒有如西方希望的那樣被埋葬。
《哥本哈根協議》未破中國底線。如何認識和評價《哥本哈根協議》,世界各國恐怕不容易取得一致。《哥本哈根協議》沒有能夠作為大會的決定獲得通過,大會只是“注意到”有這樣一份文件的存在。這樣一來《哥本哈根協議》的性質,對哪些國家有約束力,有多大約束力,甚至能否作為聯合國的文件都成了問題。估計各國會出于不同原因對《哥本哈根協議》作出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表態。
那么中國的態度如何呢?從溫家寶總理回到北京后的表態可以看出,中國對《哥本哈根協議》的態度是相當積極的,并且希望在該協議的基礎上完成談判。
《哥本哈根協議》是國際搏弈的結果。據了解,在小范圍磋商中,美國總統奧巴馬及發達國家領導人輪番上陣,集中向幾個發展中大國,特別是溫總理率領的中國代表團施加了強大的壓力,但最后定稿的協議案文基本按照中國的談判底線敲定。有西方的媒體認為,哥本哈根大會顯示了中美才是真正的決策者。
總體而言,在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中,哥本哈根大會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會議,這主要就是由《哥本哈根協議》體現出來的。我們知道,根據《京都議定書》,只有發達國家執行具體的溫室氣體減排指標。現在根據“巴厘路線圖”和《哥本哈根協議》,國際社會將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談判制定一個全球各國共同采取行動的全新的體制。就這一點而言,雖然哥本哈根大會和《哥本哈根協議》沒有達到會前世人的過高的預期,它們的巨大歷史意義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專家看法
解析哥本哈根的三個爭鋒焦點
國家氣候中心副主任、聯合國《京都議定書》CDM執行理事會委員、中國氣候談判代表團成員 呂學都
一、發達國家繼續拖延其應承擔的減排溫室氣體義務的談判,非洲集團再次率先對發達國家的行為表示憤怒并發難。
談判進入第二周第一天后(12月14日),關于制定發達國家未來減排義務的談判進展依然舉步維艱,顯示發達國家毫無誠意要達成協議。為此,非洲集團率先發難,非洲集團協調員阿爾及利亞代表在“77國集團加中國”內部會議上,要求所有發展中國家與非洲集團一起,中止所有其它議題談判,先解決發達國家減排義務問題。非洲集團在2009年11月初在巴塞羅那舉行的本年度氣候變化談判最后一輪磋商時,曾經采取過類似的舉動。這一提議得到了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的積極響應和支持。
這一事件實質上體現了氣候變化談判的關鍵問題所在:發達國家表面上承認自己對造成當今氣候變化問題負有主要責任,同意率先采取行動,同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轉讓;但一旦要制定落實這些行動的聯合國法律條文,發達國家就會百般阻撓和拖延。發達國家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要與發展中國家的相應行動掛鉤。2007年確定啟動了談判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行動之后,發達國家就一直試圖把在京都議定書下關于發達國家減排義務的談判,與在公約下的關于發達國家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減排行動的談判,合并考慮,把發展中國家綁上溫室氣體減排列車。
二、美國代表對公約下確定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決定草案不滿,拖延會議長達8小時。
12月15日,按照當天的預定會議日程,要在晚上9:00召開履行公約義務談判小組的談判會議,聽取履行公約義務談判小組主席關于公約下各議題一攬子協議草案的報告。但就在會議將要開始的時候,美國代表走到主席臺上,拍桌子指責談判主席,表達其對主席文件草案的強烈不滿。之后,談判組主席與主要集團和國家代表緊急磋商。這一磋商,就持續了8個多小時。一直到凌晨快5點了,會議才重新開始。但問題并沒有解決。妥協的方案,是允許各締約方對不能夠接受的決定草案提出自己的立場建議。美國代表團主要對關于涉及美國減排義務的部分提出了意見,要求把相關內容放入方括號(方括號表示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實際上,整個文件草案都在方括弧中),這些被要求放入方括弧的內容主要包括:“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要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排25%~40%”、“發達國家減排義務具有法律約束力”、“對發達國家減排的審查參照京都議定書相關規定進行”等;美國同時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要求改為“發達國家在2020年,要在1990或2005年基礎上減排X%”、刪除發達國家減排義務受法律約束方面的條款以及“對發達國家減排的審查參照京都議定書相關規定進行”。美國不希望受國際法律約束,也不希望按照京都議定書那樣向國際社會報告自己的減排情況并接受國際社會的審查。這樣的立場,說到底,一是不希望承擔太高的減排義務,二是不希望受到國際社會的約束。但很有意思的是,美國又要求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印度等,即使是那些沒有得到國際支持的減排行動,也要要接受國際社會的核查,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三、發達國家強推“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
會議進行到18日晚上7點,大會主席、丹麥首相拉斯穆森宣布召開本次締約方會議最后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相關決定草案。他提出要討論的第一個草案,就是由美國總統奧巴馬與歐洲主要國家領導人薩科齊、墨克爾、布朗等,在18日下午6點多強壓部分發展中國家領導人通過的一份兩頁內容附加兩個表格的協議,協議名稱叫“Copenhagen Accord(哥本哈根協議)”。這個協議明顯特別偏向于發達國家的訴求,對發展中國家則強加了大量的在巴厘行動計劃規定之外的義務,并開出了經費援助作為誘餌,以達到分化發展中國家的目的。
大會主席剛剛介紹了這個決定,提出要討論通過這個決定,當即受到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提出“程序違規(point of order)”,大會主席本人事前已經意識到可能會有這樣的結果,但希望能夠強行通過,因此,對臺下關于“程序違規”的發言要求也視而不見。這一行為犯了眾怒,臺下很多國家代表馬上大力敲桌子表示抗議,一時間,諾大的會場,“嘭嘭嘭”的聲音掩蓋了一切。
徹夜爭吵后,發達國家和大會主席不甘心這個文件被徹底拋棄,最后提出了一個很“巧妙”的招數:締約方大會通過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只有一句話“締約方大會注意到了2009年12月18日的哥本哈根協議”。這樣,至少這個協議的名字出現在本次會議的正式文件中。經過反復做工作,委內瑞拉等國代表勉強接受這樣的方案。
即使是這樣的一個會議僅僅“注意到”的文件,發達國家和部分希望獲得資金援助的發展中國家,也歡呼雀躍,熱烈鼓掌。但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尼加拉瓜、古巴、印度、南非、沙特等國代表發言,表示這個協議是公約以外的協議,在公約和議定書下沒有任何法律地位,不能夠作為未來談判或執行的任何基礎。伊朗代表發言指出,根據向聯合國法律部咨詢的意見,“注意到”的文件并不構成一個條約執行的基礎和依據,因為所有文件都有可能被締約方會議“注意到”。
結合這次會議所發生的大量的其它“故事”,值得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發展中國家進行認真思考和總結。可以發現,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發達國家強壓發展中國家承擔不合理國際義務的圖謀,從來就沒有停止過;發達國家強權政治的種種做法,也沒有因為時代和社會的進步有所改變;發達國家說一套、做一套的手腕,依然如故;發達國家通過各種手段壓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暴露無遺;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桌上,發展中國家用真誠和善良去參與談判,可能永遠不會獲得所期待和希望的結果。唯有的辦法,是針鋒相對,采用與發達國家同樣甚至更加高明的手段,應對發達國家的種種圖謀,讓他們覺得發達國家歷史上采取的強權政治的辦法已經行不通。發達國家掛在嘴上的所謂公平、公開、透明的做法,他們自己必須首先遵守。這樣,他們才有可能坐到談判桌前,認認真真談判,尊重對手。這樣發展中國家才有可能維護好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