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夫/文
上海國資國企新一輪改革背后,是大規模的主輔分離和產業整合。隨著主輔分離的持續推進和開放性、市場化重組的深入,國企不良資產這一沉坷已久的難點問題重新浮出水面,并與金融不良債權交織在一起,再次成為國企重組和轉型發展的包袱。如何“處置”而不是“再次擱置”國企不良資產,實現不良債權債務的剝離和集中運營已經成為大勢所趨。
2008年底,上海市國資委推進并確立以國盛集團作為國企不良資產處置主要平臺的戰略部署,并明確國盛集團“積極發揮資本運作平臺作用,加快地方國企主輔剝離、減輕國企歷史債務、盤活存量資產、化解社會矛盾”的戰略方針。近一年來,國盛集團通過收購不良資產包、靈活處置債權,進行了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處置國企不良債務、解決國企歷史遺留問題、推動本市國有企業的主輔分離、產業結構調整的有效嘗試,以“平臺”之勢創新并承載上海國企不良債務處置這一新功能建設成效初現。
亟需創新
1999年,信達、東方、長城、華融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后,陸續收購、管理和處置了一批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這期間,上海市國有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多為協商解決,但是雙方對清償率分歧大,談判周期長。由于前幾年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包大多是通過市場化打包出售,外商投資者和民營企業都參與其中,2006-2007年間,部分民營資產管理公司向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大量收購本市國有企業的不良債權,民營企業債權收購后,以集團公司出資不到位、上級公司擔保等事由,直接通過訴訟執行等法律手段主張債權,造成了多起社會不穩定因素。
今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表示,為了防止在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債權過程中發生國有資產流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或者持有國有企業債務人國有資本的集團公司可以對不良債權行使優先購買權。
對此,業內專家分析說,資產管理公司在打包出售不良債權后,債權買受方在追訴債權時,再次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而且更具隱蔽性和“合法性”。隨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加快處理國有商業銀行剝離的不良債權,新一輪“國有資產流失”將不可避免。事實確實如此, 2007年,上海一民企以低廉價格從某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了上海某集團兩筆總計4400萬債權,之后立即查封其位于市中心的廠房,準備強制拍賣追討債權,該集團為保企業穩定無奈償付。2008年,某資產管理公司受讓某區屬國企為下屬企業擔保的債權,該下屬企業早已于2002年列入政策性破產項目,并于2003年被裁定終結破產還債程序,但是該公司取得債權后,對已消滅的承繼債權提請法院凍結存款,查封財產,后經多方努力,債權人才同意暫緩對已查封資產的執行,這反映出,國企不良資產處置一方面不能無限期擱置,但另一方面,如處理不當或者處置乏力將嚴重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新的不穩定因素或者國資流失。
面對國企不良資產處置的這一兩難困境,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成為國資國企創新不良債務處置的新課題。上海《關于進一步推進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發后,通過深入研究監管部門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政策要求,結合上海市國有企業的不良債務狀況,以及近年來國資運作平臺的債務重組實踐統籌考慮,上海市國資委部署和要求國盛集團充分發揮資本運作平臺的功能,通過市場化、集約化、專業化承接并處置國有企業不良債務,幫助國有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和盤活相關資產。
應運而生
經過近一年的發展,不良資產處置業務已經成為國盛集團資產經營的重要業務板塊之一,目前涵蓋四個方面:市場化收購資產的處置;承接國資委委托的核銷資產處置;承接市有關部門的相關債務解決任務;承接其他國企集團核心資產上市過程中剝離資產的處置。
對此,國盛集團董事長施德容表示,當前背景下的國企不良資產處置,不再是有著行政色彩的資產劃轉,國盛集團作為在上海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的浪潮中應運而生、定位于“以非金融為主、金融為輔”的資本經營公司,應該充分發揮平臺優勢,通過專業化、集約化、市場化的經營運作,進行不良資產的集約處置和優化配置,促進新時期國資國企發展需要,并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本著這一指導思想,2009年伊始,國盛集團開始與上海市國有企業債務相對集中的華融、信達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密切溝通債務處理有關事宜,就雙方優勢互補、支持國有企業在突出主業發展和加快輔業資產調整工作中,切實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協商。通過良好的溝通,這些資產管理公司對“國盛集團作為操作主體、整體收購并專業化處置本市國有企業的不良債務”的平臺優勢充分認同。
針對不良資產談判過程中的具體業務問題,上海市國資委相關業務處室同國盛集團共同研究,對大型不良資產包如何進行評估的事宜,專門與國盛集團及外部專業機構成立課題小組進行探討,制定了專門的規范模式,既實事求是,又講究實效。
慎密研究后,國盛集團開始緊鑼密鼓開展不良債務的處置業務,并部署集團資產管理部進行具體業務的操作和執行。該部副總經理孫健介紹說:“從一年前不良資產處置業務起步之時,我們就非常明確開展本項業務的基本宗旨,就是依托市國資委和集團平臺優勢,一是要通過處置上海國企的歷史債務,幫助這些國有債務企業釋放和盤活存量資產;二是要通過參與不良資產業務,堵住一些投資者惡意收購和強行討債的投機空間,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國有企業的日常經營和社會穩定”。
國盛集團副總裁林益彬表示,為處置好上海國企不良債務相關工作,國盛集團明確了四條工作原則:一是牢記開展此項業務的宗旨。不以追求業務利潤為唯一目的,探索建立國盛集團持續展開和擴大此項業務的工作機制,盡最大可能幫助上海國有企業減輕或消除歷史債務負擔、釋放或盤活相關資產(抵押或查封資產),提升企業價值。二是債務處置手段多樣化。不一味簡單地現金清收,將資產處置與債務企業的輔業剝離相結合,與資產置換、調整、整合、經營等方式相結合,盡最大可能挖掘和提升國有存量資產的價值,使相關各方實現共贏。三是要注重以協商方式解決問題。在債務處置過程,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四是發揮國盛集團的平臺優勢,爭取和用足各種相關政策,動員和整合各種社會資源,采取靈活的處置策略和激勵機制,真正體現集約化、專業化處置國企債務的效率。
模式創新
2009年6月和11月,國盛集團分別收購了華融資產包和信達資產包,華融資產包中共有806項各類資產,債務本金合計46億元,其中涉及國有企業的債權約占20%;信達資產包中含有123項資產,債務本金合計12億元,其中大部分是國有債務企業的不良債權。這些歷史遺留債權大多資料缺失、成因復雜、存在爭議、當事人或責任者已消失。
目前,這兩個資產包處置進程非常順利,完全達到甚至超出了預定的工作目標,并在工作中形成了不少經典處置案例。這些案例包括:通過處置國企不良債權,解決了國企之間債務糾紛,消除法律風險;通過處置國企不良債權,釋放和盤活了一批抵押和查封資產;通過處置國企不良債權,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這些案例的成功為進一步處置資本包中剩余不良債權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孫健介紹說,上述債權涉及本市多家國有企業,債權種類紛繁復雜,有借款類的,擔保抵押類的,債轉股退出的等等,所以與此相對,國盛集團必須積極探索如何在債務處置過程中,靈活運用資產的出租、置換、整合等多種手段,并爭取通過創新實現業務贏利,使國盛的不良資產處置業務能夠形成良性循環,得到持續發展。
國盛集團董事長施德容曾表示,國盛集團作為資本經營平臺在不良資產處置上也要盡己所能,用資本運作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必須要經過資本化的運作,化解難題、盤活資產,特別是和相關國有企業一起商量來處置,以促進其“輕裝上陣”,切實支持企業發展。
國有企業不良債務處置業務作為國盛一個著眼未來、長期經營和持續發展的業務板塊,如何在凸顯國盛企業使命和社會責任的同時,兼顧業務的經營利益也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對此,國盛集團確立了不良資產業務的經營理念:對不同性質的資產處置,考慮的重點各有側重,但整體上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營利益這兩方面的工作目標。
孫健介紹說,具體業務要具體分析,對那些涉及重點國有企業的、或不適合以市場化手段運作的不良資產,處置時的考慮重點是盡力幫助這些企業解決歷史問題、盤活資產和消除不穩定因素;對其余性質的不良資產,處置時的考慮重點是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處置收益的最大化,以此來彌補和平衡前一類不良資產的運作成本和費用。
目前,國盛不良資產處置業務已初步形成三個經營特色:
一是集約化,即通過資產包收購和批量化處置的規模化經營,提高處置效率和市場影響力;二是專業化,運用專業的價值評估模型、規范的風險控制機制和綜合的資產處置方式,最大程度盤活資產,提升價值;三是市場化,通過發揮國盛的平臺作用,廣泛聯結相關產業集團、專業公司、社會中介等組成業務網絡,各方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實現共贏。
“平臺”之勢
國盛集團不良資產處置業務在一年不到的時間內,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運作模式,成效初顯。通過不良債務處置,國盛集團與相關企業集團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關系,通過不良資產處置及相關資產運營為國企發展出謀劃策,為今后參與國資系統產業集團的主業發展或資產運作打下了基礎,另一方面,通過在不良資產業務上的合作,國盛集團與華融公司、信達公司等中央金融單位建立了業務往來,增進了相互了解,為今后建立全面戰略合作關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對于不良資產業務的未來發展,目前國盛已經形成共識,不良資產業務是國盛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與優良資產運作業務一起,構成了國盛資產經營的完整體系,并且未來發展空間巨大。國盛也將充分發揮平臺優勢,既要著力于業務的外延拓展,承接更多數量、更大型的資產包,以擴大資產處置的規模;又要做好業務的內涵挖掘,涵蓋更多的資產類型,多樣化豐富運作手段,將資產處置和資產經營結合、與資本運作相結合,提升資產處置的內涵;另外,通過對各種不良資產形成原因的案例分析和總結,為國有企業防范和控制經營投資風險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
施德容表示,國盛集團作為國有資本運作平臺,通過盤活存量,集約化地解決國企歷史問題將有利于提高上海國企整體質量,在更大空間里平衡、調整成本,集中優勢資源。按照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在推進開放性、市場化重組、非主業資產整合和中小企業改制重組中,以國盛集團為代表的資產運作平臺將充分發揮好平臺的功能,切切實實地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