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哥本哈根12月10日電(記者 尚軍 黃堃)美國等發達國家一直試圖拋棄現有氣候變化談判的《京都議定書》模式。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福·德布爾10日指出,在目前的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中,《京都議定書》將會存續下去,并且必須存續下去。
這位聯合國負責氣候變化事務的最高官員當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如果舍棄議定書另起爐灶,等到新的法律文件生效往往需要較長一段時間。以議定書為例,從簽署到生效就經過了8年,而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即將于2012年到期,如果舍棄議定書,這當中必然會出現斷檔。
德布爾說,議定書規定了一套市場機制,為建立碳交易市場提供了依據,但其所屬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卻沒有關于市場機制的規定,這意味著如果舍棄議定書,碳排放交易也會出現斷檔。
他說,許多發展中國家指出,《京都議定書》是當前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動依據,目前沒有理由放棄議定書,但可以在公約下啟動一套新機制,既可以將美國拉進來,也可以讓發展中國家盡可能參加,即《京都議定書》與新機制并行的“雙軌制”。
美國2001年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是目前唯一游離于議定書之外的發達國家。美國氣候變化特使托德·斯特恩9日說,美國不會考慮加入《京都議定書》。
盡管發展中國家主張議定書應繼續有效,僅僅是第一承諾期屆滿,但發達國家試圖拋開議定書,另制訂一份包括美國等所有國家在內的法律文件,讓發展中國家也參與強制減排,即所謂的“單軌制”。這成為阻礙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談判進程的一個難點。
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附屬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它對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諾期發達國家的強制減排目標作出了具體規定,但根據公約制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展中國家并不承擔強制減排義務。
正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旨在就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12年到期后的應對氣候變化問題達成新安排。
關于目前談判進展情況,德布爾說,自7日開始的談判已經在一些領域取得了進展,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比較關心的技術領域,正在形成的共識是設立一個新的執行機構負責推動技術轉讓,以及建立一個由區域技術中心組成的氣候變化技術咨詢網絡。
德布爾形容說,過去幾天的談判就像是剛搬進新家,很多東西還不知道往哪擺放,因此一開始給人一種緊張和不確定的感覺,經過這幾天的收拾,大家開始靜下心來,投入談判。但他表示,最終結果如何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