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24日電】(深圳報業集團駐京記者 李萍 姜媛) 記者今天從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獲悉,兩部委近日發出了《關于調整固定本地電話等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電信資費管理方式,對固定本地電話、小靈通等業務資費實行上限管理。
《通知》規定,固定本地電話業務的基本月租費和本地網營業區內通話費,以及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俗稱“無線市話”或“小靈通”)業務基本月租費和本地網通話費的資費,由現行政府定價改為實行上限管理。
據介紹,具體管理方式是電信企業應當至少向用戶提供一款與現行標準資費的資費結構、計費單位相同,且各項資費水平均不高于現行標準資費的資費方案。現行標準資費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1年電信資費結構性調整時確定的固定本地電話的基本月租費、本地網營業區內通話費,以及現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地網無線接入電話的基本月租費、本地網通話費的標準資費。同時,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其他資費方案,自主確定資費結構、計費單位和資費標準。
《通知》同時規定,對出租電路長期租用資費實行上限管理。
《通知》要求,各電信企業在制定資費方案時應科學合理、簡單清晰,并進一步控制資費方案的種類;在業務宣傳推廣時應全面、準確,要將包括標準資費方案在內的所有在售資費方案向用戶明示,供用戶自主選擇,不得強制或限制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