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富豪周小弟雇兇傷人案昨一審宣判 故意傷害與非法倒賣土地罪均成立
東方早報記者 顧文劍 通訊員 王海文
實習生 劉環
昨日下午,上海市一中院對昔日上海地產富豪周小弟等9人參與的故意傷害、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
根據該判決,周小弟故意傷害罪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兩項罪名均成立。在量刑上,周小弟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因犯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3億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3億元。
此外,包括徐建剛在內的其余8名被告人因犯故意傷害罪,以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9年不等。法院同時判令該案犯罪工具予以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授意手下打傷他人
法院經審理后查明,原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周小弟,伙同公司總經理徐建剛,意圖控制本市浦東新區三林懿德居住區項目而與西子房產公司產生矛盾。
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與徐建剛、李廣奎到該項目工地滋事途中,周小弟授意李廣奎找人“教訓” 西子房產公司經理尹某。在李廣奎的指使下,姚偉雇傭曾大宇等人伺機作案。
同年11月6日14時左右,曾大宇等人經事先策劃,在浦東新區三林鎮伏擊被害人尹某。在尹某駕駛轎車沿新華西路行駛時,同案犯劉小軍駕駛轎車撞擊尹某的車輛。而當尹某下車查看車損時,等候在此的多名打手持事先準備好的鐵管上前擊打尹某,致被害人尹明華顱腦損傷及上下肢多處骨折,經鑒定為重傷。
事后,曾大宇等人獲得酬金3萬元。
倒賣土地獲利20億
法院同時查明,2001年4月,周小弟以新世紀公司名義與上海的一家房產公司簽訂協議,以單價每畝20多萬元、總價6.34億元的價格,受讓了浦東三林懿德地塊(以下簡稱懿德地塊)2000多畝土地。
同年5月,根據上述協議,新世紀公司與該家房產公司等共同組建了項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長、徐建剛任總經理。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為牟取買賣土地使用權差價,周小弟、徐建剛以懿德公司的名義,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以聯合開發為名,先后將懿德地塊2000余畝土地的使用權,以每畝50多萬元至100多萬元不等的價格,非法倒賣給其他幾家公司,從中收取土地出讓款達20億余元。
周小弟有自首情節
法院判決認為,周小弟、徐建剛、李廣奎、姚偉、曾大宇、賀恒心、涂洪見、劉小軍、王維洪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間,周小弟、徐建剛、李廣奎、姚偉、曾大宇等人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為主犯。被告人劉小軍等人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為從犯,應當分別從輕、減輕處罰。
同時,周小弟還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徐建剛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因周小弟、徐建剛犯有兩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鑒于周小弟、徐建剛因為故意傷害到案后,主動交代了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事實,法院認定兩人在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一節具有自首情節。
綜合本案各名被告人的量刑法定、酌定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