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侯榮康 記者周凱)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卻向5家銀行申領了8張信用卡,惡意透支12萬余元。日前,被告人顧紀來被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萬元。
上海市民顧紀來現年40歲,2007年年初認識了一個外來妹。為仿效闊佬,顧紀來先后向5家銀行申領了8張信用卡,或直接刷卡消費,或找商家約定三七分成套現,在短短的不到半年時間里,竟然惡意透支了12萬余元。
在審理中,法官發現,銀行業務員為追求業績,盲目勸導低收入者申辦信用卡。本案被告人在申領信用卡時月收入僅1500元,且職業很不穩定,但銀行業務員仍頻頻誘導其申辦信用卡,致使其陷入不斷透支的惡性循環。各銀行均對信用卡數量不加限制,雖然單張卡額度并不高,但合計透支額仍高達10余萬元。在被告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上市公司及廣大股東蒙受損失;銀行在擔保審核制度上也存在著漏洞,本案被告人以自有房屋作為擔保,在申領信用卡后,即將房屋過戶給他人,導致在其惡意透支后,銀行無法對該房屋行使債權。
據此,法院建議相關部門采取對策,對個人申領信用卡的數量嚴格限制;對以不動產為主要擔保的信用卡客戶,建立定期復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