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證監會26日發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修訂草案,新增“行政許可中止審查制度”,明確規定券商因違法違規正被調查或被責令整改者,證監會將暫不受理其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申請。
中證監有關負責人當日就最新修訂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草案)》向記者表示,在行政許可項目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其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者,其申請將被中止審查。
此外,有下列情形者,亦將被中止行政許可審核:行政許可申請人被采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制定其他機構托管、接管等監管措施者;對有關法規尚不明確,并請求有關機構作出解釋者;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者。
此前,行政許可程序并未對如何中止審查作明確規定,僅是根據法律授權或作為中止審查程序的程序條件,并未作為不予許可的實體條件。故是否中止審核,有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在實踐中處理起來并無依據。
不過,該負責人又指,上述被中止審查的情形并非終局性的,實踐中申請人存在被調查的情形時,調查的時間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建議將其作為中止審查的程序條件,在調查結案和監管措施被解除后,還可以繼續審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