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時鋒
短短數日之內,三部委接連出臺了電價規范通知并核準了首個直購電試點項目,似乎希望給沉寂已久的電力改革打一針“催化劑”。
可以預見的是,新一輪的電力改革將圍繞電價改革展開,這也是年初電監會年度會議和全國“兩會”上所制定的方針。無論是三部委新近出臺的兩項政策,還是媒體傳言中已經完成意見征集的發改委、電監會《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都將電價改革作為新一輪電力改革的突破口。
三部委批復直購電“試點”,是電價改革“開前門”的措施之一,即通過直購電的實施改變電網對輸配價格的壟斷現狀,促使電力改革破冰。
在首個直購電試點項目中,電網的輸配電價被劃分為兩部分,其中東北電網公司輸電價格每千瓦時0.017元;遼寧省電網公司基本電價執行大工業基本電價標準,每千瓦時0.10元。這種劃分實際上是將輸配電價按照成本法劃分為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兩部分,盡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輸、配電價分開,但也可以看作是缺乏輸配價格體系的折中方法。
選擇折中方法推進改革,既顯示了電力改革的曲折性,也折射了政府推進這項改革的迫切性。一方面經濟低迷時期,價格改革良機頗為難得,另一方面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后,電力生產企業和以電解鋁為代表的用電企業都感受到了極大的經營壓力,也迫切需要政策資助。
今年7月4日至5日,中國鋁業副總裁劉祥民曾在撫順鋁業、鈦業公司調研,他當時就嚴肅指出,“直購電政策關乎鋁鈦的生死存亡”,而華能、國電、大唐等電力集團也將直購電作為電廠扭虧增盈的良機,為略顯過剩的電力生產尋找買家。
不過,由于目前的輸配電價格體系依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給市場化改革帶來了很大的變數。三部委年中出臺的《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輸配電價的規定依然是臨時性的,電網公司在電力體系中的角色定位依然沒有被有效撼動。
三部委規定,當前的直購電輸配電價格原則上按電網企業平均輸配電價扣減電壓等級差價后的標準執行,部分電力公司也擔心,這一輸配電價的安排是否科學合理,目前仍然有待驗證和核查。
一系列對改革“前門”洞開的政策后,三部委也希望堵住以直購電名義行變相實惠的“后門”。在直購電試點還在探索期,從吉林、廣東臺州的初步試點,到內蒙古等地自行設置試點,直購電政策還有著變相優惠的色彩。所以今年年中,電監會派員赴十省份督察并摸查直購電試點現狀。
此次三部委在《關于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政府和電網企業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電力用戶銷售電價,不得自行以大用戶直接交易等名義實行電價優惠,這都是政府對直購電的規范之舉。
實際問題的復雜性在于,在現有的電力價格體系下,政策對各利益相關方仍不平衡。在銷售電價未變時,發電企業、用電企業和電網企業之間已形成了一個零和博弈,前兩者的收益必然為后者的損失。
去年中國通脹高漲期間,為了不造成對物價的沖擊,中國政府調整了上網電價但沒有調整銷售電價,致使電網企業在去年利潤大幅減少,而今年政府要求國家電網拉動內需大規模投資,使得原已利益受損的電網企業資金壓力加劇。
2009年,僅國家電網公司就計劃申請發行800億元企業債券和900億元中期票據,用于滿足今年2600億元電網建設投資計劃。如果價格機制未能理順,直購電的擴大化致使償債能力下降,將通過其背后的金融依賴對整體經濟帶來震蕩。
所以,直購電政策只是單方面地越過了電力改革的價格機制瓶頸,但必然不是此輪價格改革的終點,政策還必然會朝著更為平衡的方向實施,這也是市場期望在《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能看到打破政府定價,實施市場交易模式、競價上網和有序調整銷售電價的內容。
至于未來電力改革后如何保證電網的收益,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電力價格處處長李才華的解釋,政府認為電網企業的改革方向是保持其收入穩定,而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