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朱小雯 發自北京
自2008年5月1日起,《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實施至今已一年有余。其間,國際環保組織 “綠色和平”的調查顯示,調查范圍內的18家名列世界500強和中國100強的企業中,均存在隱瞞污染物信息的違規行為。
“綠色和平”昨日發布調查報告,批評包括殼牌、雀巢、中國石化、東風汽車和湖南有色在內的18家中外企業無視試行辦法,存在隱瞞污染物信息的違規行為。同時,該組織也指出,試行辦法本身存在三大缺陷和不明確之處。
18家知名企業被點名
“綠色和平”通報稱,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即試行辦法實行一年期間,在世界500強和中國100強中,有18家企業下屬的25家工廠因為存在向水體中排放污染物超標的情況而被環保部門在網上公開,其中包括8家跨國公司的9家工廠和10家中國公司的16家工廠。
這8家跨國公司分別是殼牌、三星電子、雀巢、樂金、卡夫、摩托羅拉、電裝、普利司通。10家中國公司則有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華潤創業有限公司等。
試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項規定,環保部門應當向社會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名單上的企業應當在名單公布后的30日內,在所在地的主要媒體上公布其包含污染物排放信息在內的環境信息,并將向社會公開的環境信息報所在地環保部門備案。
但“綠色和平”通過查找公司網站、地方環保局網站和其他公開渠道,向公司發放問卷咨詢和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信息公開等三種方式進行的調查發現,上述18家企業的25家工廠沒有一家在環保部門公布名單后的30日內,向公眾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
跨國企業信披“中外有別”
“到本次調查截止時,僅三家公司(涉及四家工廠)公開了其污染物排放信息。”“綠色和平”污染防治項目主任張凱表示。
據介紹,調查的截止日期是今年7月20日,在這之前,三星電子(涉及兩家工廠)、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當地環保局網站和“中國水污染地圖”上公開了污染物排放信息。
“但是,他們都沒有公開全部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張凱說,這4家工廠中,最多的一家公開了6種污染物信息,最少的兩家僅公布了兩種。
“綠色和平”認為,一些跨國企業還存在信息公開“中外有別”的現象。調查結果顯示,8家跨國企業在海外工廠公開的污染物排放信息更加詳細全面,最多的一家工廠公開了49種污染物的排放信息,“尤其是與公眾健康和環境密切相關的有毒污染物方面的排放信息。”
環保部門或監管不嚴
殼牌公司的公共事務部門工作人員昨日回避了記者關于調查結果的提問。摩托羅拉傳播與公共事務部陳雷昨日對記者表示,公司對被環保部門公開的排放超標情況進行了整改,并投入大量設備和人力。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對 “綠色和平”調查的回復中稱,大柳塔煤礦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已整改合格。
此外,地方環保局的回饋也不盡如人意。“18家環保局中,僅有6家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了書面答復。甚至有地方環保局表示,大型國企的污染物信息的公開要慎重,需要咨詢地方的保密部門;或表示目前還尚未執行試行辦法,并且對試行辦法中要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部分表示異議。”
張凱表示,許多企業認為他們僅需向環保部門提供排放信息,不少地方環保局認為他們在得到企業的信息之后不需向公眾公布。
“綠色和平”稱,大量行業領先的公司隱瞞污染物信息,除了企業自身有法不依,地方環保局的執法不嚴也是原因之一。
試行辦法有三大缺陷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在美國、日本等國家已經實現了制度化和長效化,公眾可以輕松地獲取自己周邊的企業排污信息,這成功地推動了企業的污染物減排。案例顯示美國的TRI(有毒物質排放清單)系統通過環境信息公開,在20年間成功地幫助減少了61%的污染物排放。
“事實上,試行辦法本身也不足以滿足公眾對企業環境信息的知情權。”“綠色和平”指出,試行辦法存有三大不明確之處:首先是判定“污染嚴重的企業”的標準不明確,“目前主要基于地方政府的主觀判斷”;其次,企業應公開的污染物的種類不明確;第三,辦法規定在主要媒體上公開的方式和時間不明確。
“我國也需盡快建立統一的企業污染物信息在線查詢系統,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并鼓勵他們的參與,主動方便地獲取企業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張凱說。(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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