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949年以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歷史,某種意義上就是國有企業和國企改革的歷史。風雨兼程一路走來,成功的喜悅與失敗的苦澀同樣讓人如此印象深刻,得失都應當被銘記而不應當被忘卻。
時值國慶60周年,本刊特邀請原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現全國工商聯副秘書長王忠明撰文以紀念這一宏大的國企改革史詩。
全國工商聯副秘書長 王忠明/文
30年來,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乃至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其最直觀的表現,或者最突出的成效,可以說正在于終結了國有體制一統天下的壟斷局面,回歸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歷史真實,并再度證實了經濟學基本原理意義上的“普世價值”。今天,中國企業正按照生產力解放與發展的客觀規律,越來越多地實踐著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廣泛融合,創造出更多的真正的“中國特色”——這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未來命運!
舟過山西已夕曛:單一國有制
新中國成立以后,當時稱國有經濟為“國營經濟”,稱國有企業為“國營企業”,其主要來源為3個方面:一是通過沒收或接管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官僚資本(約100多億元)直接轉化為大批國營企業;二是外資在華企業的轉讓、管制與征用,包括前蘇聯管理企業的移交等,也直接轉化為國營企業;三是延安13年局部執政期間在解放區、根據地創辦的一批公營工商企業,更成為正牌的國營企業。
據有關資料,1949年國營工業企業為2967家、資產68.9億元,到1952年分別迅速發展到9517多家、108.4億元,職工也增至510萬人;在工業總產值中,國營企業生產的比重已由1949年的26.7%上升到44.7%,特別在生產資料生產中,國營企業發電量占88.3%、煤產量占84.6%、生鐵產量占96.4%,分別比建國初期增加5至30個百分點;在交通運輸方面,國營企業在貨物周轉量中所占比重,除鐵路運輸繼續保持絕對優勢外,水運和公路運輸也分別從1949年的43%和21%上升為75%和54%;在商業流通方面,國營企業所占的外貿比重由1949年的66.5%增為1952年93%,內貿比重由1950年的6.9%增為1952年的16.2%,其中在商品批發總額中所占比重由23.2%增為60.5%,即占6成以上。國營商業企業加上農村供銷合作社、城市消費合作社,以及加工訂貨、統購包銷等措施,已充分掌握市場物價的領導權。
由于戰爭年代剛剛結束、百廢待興,更由于當時指導經濟建設的思想路線正確,力圖搞多種經濟成分統籌兼顧,因此,國營企業一時發展迅猛一些并沒有影響其他所有制企業的成長與發展,相反,在營造和平建設氛圍、調動廣大工商業主經營積極性、對新生的共和國激發更多擁護的熱情和預期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多得的促進和帶動作用。問題在于,此后不久,也就是從1953年開始,當整個中國社會全面進入有計劃的社會主義改造階段,國營企業便開始逐漸誤入獨步天下的歧途。
從1953年直至1956年,中國僅僅用了4年時間就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現了生產資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轉變。到1956年底,私營工業人數的99%、私營商業人數的85%都實現了全行業的公私合營,從而使公有制經濟一舉從1952年的21.3%上升到占92.9%,占據了絕對優勢。僅“一五”時期,全國就開展了1萬多個國營工礦建設單位的施工,包括156個重點建設項目。在“大躍進”特別是“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更是受極“左”思潮及其政策影響,國民經濟成了單一的國有制經濟。而這種單一的國有制經濟作為一種制度安排,一方面使國營企業成為公有制經濟的主要載體甚至唯一載體,在數量規模上日益膨脹升級,以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竟明確提出“公私合營企業應當改為國營企業”、“大型合作商店有條件有步驟地轉為國營商店”,幾乎實現了國有體制“全覆蓋”;另一方面則必然導致國營企業普遍缺乏活力,出現極其嚴重的低效、停滯和虧損。
在公有制經濟以單一國有制的極端形態構成了相當程度的“體制崇拜”后,就不可能不物極必反地背離企業原有的經濟屬性,而成為意識形態的僵硬載體或政治化的符號與標簽。政企不分,機制僵化,使國營企業無法作為真正的商品生產經營者,企業計劃由國家統一下達,職工由國家統一分配,物資由國家統一配置,產品由國家統一收購,利潤上交由國家統一支配,企業需要資金向國家要,既無內在的經濟動力,又無外在的競爭壓力,嚴重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據有關資料,1978年全國約有35萬個國營工業企業,大中小企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0.35%、0.91%、98.74%,又分別占整個工業總產值的25.1%、18.3%、56.6%。由于盲目發展大量國營企業特別是國營小企業,造成重復建設、產品積壓,有的長期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出現了“老廠吃不飽,新廠還在建”的不合理格局,再加上大搞“以小抵大”、“以土抵洋”等,損耗和浪費非常嚴重。1978年,工業部門虧損為40億元,其中國營小企業造成的虧損達22億元,占一半以上。
改革開放前,中國大興國營企業,使所有制結構基本無“結構”可言,淪為單一國有制,束縛了整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總結其教訓及原因,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其一,慣性使然,即深受革命戰爭時期大大小小解放區、根據地通行“供給制”的習慣性影響,包括當時搞集中管理經濟工作的經驗積累,因而對興辦國營企業相對要熟悉一些。而且,革命時期的精神傾向,在和平建設時期也易于線性地或者慣性地蔓延出“左”的做法,比如搞私營不如搞國營放心,搞非公經濟不如搞公有制經濟放心。
其二,環境使然,即當時國內外政治環境構成對新生政權的嚴重威脅,執政黨在急于實現工業化、現代化中需要直接控制和調動資源,因此沒有比大舉興辦國營企業來得更快、更可以組織化。這顯然與共和國締造者們關于多種經濟成分統籌兼顧的建國構想與初衷相去甚遠,但迫于壓力又只能如此。雖然在抵御外來威脅,走中國自己的工業化、現代化道路的歷史進程中,廣大國營企業承擔著異常艱難的重要任務,也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而,體制成本畢竟太大,以致單一國有制最終臨界活力釋放的盡頭。
其三,聯盟使然,即對前蘇聯高度集中計劃經濟模式的“一面倒”追隨。中國對前蘇聯模式的頂禮膜拜,主要出自意識形態方面的共性。既然同屬社會主義陣營,又要實行一套與資本主義完全不同的經濟制度,在當時唯一可以效法的就是作為“老大哥”的前蘇聯。
好風疑是故園來:多種所有制
進入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國有企業的歷史命運和時代任務顯然主要是改革,特別是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改革束縛企業發展的落后體制。而從所有制變革的角度考察,國企改革的大幅度推進,又異常奇妙地可從60年前找到歷史的呼應。因為中國開啟改革開放新時代,至少從毛澤東時代接受了3方面的“遺產”:一是初步建成相對完整的工業體系,盡管它是長期以“剪刀差”、低工資的方式削弱廣大工人、農民的收入與消費水平為代價的;二是國民經濟瀕臨崩潰的“反彈”效應,單一國有制活力耗盡,也從另外一個方面更強烈地促成人民大眾對改革開放的心理預期;三是毛澤東本人以及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領導集體關于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的重要論述及其在為時不長的幾年里已充分顯現出來的寶貴實踐成果。其中包括發現單一國有制弊端后于1957年與1970年相繼進行的2次“體制調整”,雖然主要局限于不同行政層次之間權力的收與放上,不可能在所有制變革方面有所作為,但畢竟是出自對落后體制的改革意愿,顯現了改革開放具有源自歷史深處的追求進步和光明的邏輯力量。而從國企改革乃至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現實取向看,這第3點尤為重要,因為國企改革的本質,其實就是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問題,就是要在多種所有制結構的背景下還原國有企業以固有屬性及職能定位問題。
中國大規模的波瀾壯闊的國企改革稍晚于農村改革,應當以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為標志。改革作為國有企業所面臨的時代主旋律,先后經歷了擴權讓利、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制度創新和機制轉換等階段。從行進路線看,國企改革之所以能逐步突破,關鍵在于以下3個主要方面:
第一,始終納入在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周密部署、循序漸進。
第二,增量培育“體制外因素”,形成倒逼機制;谥袊鴤鹘y文化的“并存思維”,使得雙軌制被廣泛應用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各個方面,比如財政方面的“預算內”與“預算外”,金融方面的“計劃利率、匯率”與“浮動利率、調劑匯率”,企業生產、銷售方面的“計劃內”與“計劃外”,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老人老辦法”與“新人新辦法”。在所有制結構方面,則是國有企業存量與非國有企業增量并存。也就是說,在國有企業之外,成長出多元主體,其中最具有創新特色的就是大力發展鄉鎮企業。
由于鄉鎮企業的發展從一開始就是按市場經濟要求運行的,沒有國家的行政干預和投資,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必須具有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優勝劣汰的機制,有著較強的生命力和競爭應變能力;同時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大大改善農民生活,所以,發展勢頭極好。但是,鄉鎮企業一發而不可收,頗具大力發展的社會基礎,從政治上看,關鍵在于它仍屬集體所有制這樣一種公有制性質,這在剛剛開始改革開放、人們思想解放的程度還非常有限的混沌初開時期,就比較容易為各個利益主體所接受,以致異軍突起,勢不可擋。由此可見,中國企業的發展之路,特別是國企改革成功與否,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能否顧及社會心理,找到各個利益主體共同認可的平衡點或臨界點。
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示范性地帶動了其他多種經濟成分的發展,進而對國有企業形成了不進行改革、不加快改革、不深化改革則絕對沒有出路的倒逼機制。改革開放以來,就中國企業的所有制關系而言,已形成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個人所有、私人資本所有和外國(境外)投資者所有5種類型。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個私企業、股份制企業、跨國公司在華企業、中小企業、大型企業、國家出資企業(2008年出臺的《企業國有資產法》已將原先的國營企業、國有企業改稱于此)以及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上市公司等等,構成了多種多樣的不同形式的競爭與合作關系,迎來了中華民族亙古未有的“企業時代”。而國有企業也在這個歷史變遷中日益找到了自己的戰略定位,會同其他所有制企業共同繁榮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第三,實行“戰略退出”與“戰略集中”并舉。長期以來,我國國有企業中存在著“個數太多”與“個頭太小”兩大問題。前者暴露了單一國有制下各類經濟資源必然無法集約化利用的低效與浪費現象;后者暴露了以市場化方式整合和配置資源的競爭能力普遍低下現象。為此,如果仔細解讀30年來推進國企改革的各種舉措,其實都不外乎是聚焦于解決這兩大問題的。概括說來,就是主要用“戰略退出”解決“個數太多”問題,特別是要相繼在一些競爭性領域實現有序退出;用“戰略集中”解決“個頭太小”問題,即在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通過“三改一加強”、“抓大放小”等實現有序退出的同時,將彌足珍貴的國有資產或國有資本集中到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中去、集中到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中去、集中到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中去。
事實證明,解決“個數太多”問題,關系到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對戰線過長的必要收縮,騰出盡可能大的發展空間讓民營企業、非公經濟等等去競爭,這應當看作是國有企業在現階段對國民經濟的重大責任與現實貢獻;而解決“個頭太小”問題,則可在更加清晰的戰略定位框架下,一方面使“極少數國有獨資企業”更好地理直氣壯地肩負起國家使命(包括社會政治功能),另一方面通過產權結構多元化,加快融合成長出一批面向國際市場競爭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乃至具有“中國血統”的大型跨國公司。
桃李還應笑后時:混合所有制
30年的改革開放洪流,推動國有企業“溫和”地站到了“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行列之中。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到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從上世紀末“3年兩個大多數”目標的基本實現與攻堅克難,到本世紀設立特設機構國資委國有企業不再是單一國有制下的鐵板一塊,甚至也不再是多種所有制框架下公有制的唯一實現形式,它自身已出現多元取向的結構變革。這深刻地說明,只有多種所有制企業,才是市場經濟賴以生存的基礎,而單一公有制不可能培育出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無法使企業在競爭、分散決策、各種資源的自發動員能力等方面獲得市場激勵。因此,市場及市場經濟的真正本質是多元化。中國國有企業的60年歷程,特別是30年改革歷程,正是揭示了從單一走向多元是一條人間正道,它幾乎概括了現代經濟學的全部本質。
眾所周知,我國國有企業的原初發展主要是采取國有獨資形式,國有經濟的實現形式比較單一。國有企業至今并沒有完全從政府行政機關的附庸轉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與經營者,沒有徹底解決上述“個數太多”與“個頭太小”等問題,更沒有因為改設了國資監管部門來履行所謂“出資者”職責就能確保遵循企業發展規律。什么是企業發展規律?只有堅定不移地以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為方向來深化國企改革,才能真正解放和發展生產力,而脫離這個方向的一切運作,很可能都無異于舍本逐末。所有制性質固然不能決定企業發展的全部命運,但一定是決定企業命運的最根本前提,而無視所有制性質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約束意義這一經濟學基本原理,本身就違背了企業發展規律……
當國有企業走過了60年漫長路程、經歷了30年改革風雨,我們的思想、我們的認識如果還停留在試圖再回過頭來證明“國有企業是完全能夠搞好的”,難道還談得上與時俱進嗎?在依賴并占據著一定的價格壟斷資源、規模金融資源、國家巨額資本投放所形成的品牌資源以及政策保護資源的背景下,國有企業能界定出自己的業績邊界并讓整個公眾社會信服嗎?曠日持久的國企改革是不是還應該在諸多似是而非的謬誤性言論的籠罩下,老這么慢條斯理地持久下去,而不知到底何時能進入倒計時階段?
值得預期的是,在未竟的國企改革探索中,或許混合所有制能夠殺出一條真正的生路來。因為從國際經驗來看,混合所有制已是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它具有市場經濟微觀基礎的多元化混合性質,使不同所有制經濟的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以促進經濟效益的提高。混合所有制既能使國有企業擺脫傳統經營模式,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微觀主體,也能使民營企業獲得更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而加快做大做強。
這正如法國學者讓?多米尼克?拉費和雅克?勒卡榮所分析的那樣:“混合經濟作為‘純社會主義和純資本主義混合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看是理論上針對計劃經濟中極端干涉主義明顯失敗和自由思潮鼓吹國家退卻、鼓吹私有化和鼓吹解除管制而提出的具有雙重意義的預防措施。從政治角度看,這個概念有一個不容置疑的好處,即傳播許多有積極意義的老想法。它是與一種溫和適中、綜合幾種極端制度的思想結合在一起的;對這種思想,當然只取其最正確的部分。它的依據是合作的邏輯、共同勞動的邏輯;按照這種邏輯,每一方——國家和私營部門——當然要發揮自己最大的能力!
隨著產權流動和重組越來越成為發展市場經濟的正常而普遍的企業行為,以股份制、上市公司等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也正在我國迅速發展起來,其運營效率特別是規模效益明顯高于其他所有制經濟,顯示出廣闊的發展前景。但是,混合產權更多地取代純粹的單一的國有產權,也將構成對現行國資監管和運營方式的新挑戰。因此,在中國國有企業的未來之路中,一方面必須積極順應所有制結構混合化演變的世界性潮流,使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組合結構從板塊結合向有機結合轉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有關理論研究以及“融合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等,不搞一哄而上或一窩蜂,真正做到“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以促進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