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斌
“今年內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進一步穩定外資的新政策。”9月6日,在廈門舉行的投資貿易洽談會上,商務部辦公廳副主任沈丹陽表示。
外界猜測,所謂“新政策”應該就是前段時間商務部為保外商直接投資(FDI)上書國務院的“42條建議”。
商務部的一位人士告訴本報:“42條建議中大多數幾大部委已經有了共識,目前的分歧主要集中在5個方面,其中重點是和財政部協商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等。”
“比較的關鍵主要是涉及花錢的。”他說,“目前要保增長需要各方的投資,不光是我們自己實行財政投資,能夠利用的外資也應該重視。”
有業內人士分析,7月份 FDI的降幅已經探底,但是上述商務部人士并不認同,他說:“去年全年的合同外資還上升了十幾個百分點,今年下滑的都不止這個數字,這意味著將來實際利用外資的趨勢很不樂觀。”
稅收的優惠政策
關于外資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后來,海關總署又下發791號文規定,對已設立的鼓勵類和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究開發中心、先進技術型和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在原批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其技術、配件、備件,可按上述37號文的規定執行。
2009年1月1日增值稅轉型改革取消了上述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同時也取消了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
“我們現在就是建議看看能否恢復之前的部分優惠,當然完全退回去也是不可能的。”上述商務部人士說。
他說:“另外一個涉及到稅收的政策是中西部地區繼續減免。”
國務院曾在2000年下發了33號文《國務院關于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西部地區內,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先進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上述商務部人士說:“33號文的適用時間是2001年-2010年,我們現在的建議就是對外資的各項優惠在2010年之后在中西部地區繼續執行。”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上述商務部人士說:“這對一些含有科技含量的企業進入中國的熱情很有影響。本來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資被這一規定擋在了外面。”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殼牌在廣東惠州投資42億美元,是我國目前最大的外商投資項目。它用的技術是世界上最先進的,銷售額也很大,但是中國這邊沒有研發的人員,所以就不能算在這個認定里面。
殼牌的一位員工說:“這個規定根本沒有考慮外資的特點,我們母公司有很先進的技術,根本不用在這邊研發。究竟自主知識產權是什么?非要中國人自己研究的還是要在中國注冊登記的?”
上述商務部人士認為,有些行業是很普通的行業,但是會用很先進的技術做。比如一些做建材的,也會用到很先進的技術。而化工等行業,研發不是那么容易的,投資要幾十億美元。他投資那么大,又享受不到優惠政策,這也是問題。
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