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倩
開盤定價前要寫“保證書”?聽起來荒唐但確有此事。隨著房價上漲速度“脫韁”,在數年間經歷了“執行”、“暫停執行”后,項目開盤前需要到有關物價管理部門“備案”售價的“老方子”又被擺上臺面。
根據最新進展,江蘇省新版“房價備案”已由省建設廳、省物價局、省工商局、省銀監局、央行江蘇分行等五部門進行最后會簽,在即將出臺的備案制中,擬規定開發商在新開盤及調整房價時,都必須提前15天到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后的價格將在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最終的市場售價必須低于備案價格,且欲提價銷售須提前半個月備案——這就是江蘇省擬審慎推行的房價備案制度的中心思想。這一“緊箍咒”曾在2007年的南京樓市引發爭議,又在2008年因樓市萎靡“無疾而終”。此次,這一新政將成為“緊箍咒”還是“橡皮筋”仍不甚明了。
江蘇省的政策尚在醞釀之中,但省內一些城市已經超前一步開始房價備案的試點,比如泰州、宿遷等。其中昆山市已從今年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房價備案制度,而且在備案的基礎上,還試圖對開發商“暴利”進行控制。經該市相關部門測定,將昆山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的平均利潤率限定為12%,最高可在12%基礎上再上浮50%。
與之前“無疾而終”的房價備案相比,新版的房價備案制度“換湯不換藥”,其中的核心思想就是,“備案的價格將在房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這一價格即為該樓盤的最高售價,開發商不得擅自在實際銷售中突破此價格賣房”。
雖然官方方案仍未最終出臺,但是江蘇省物價局已經開始對外“放風”。如開發商在首次開盤定價時,必須提前15天到物價部門備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預銷售許可證。此外,開發商在物價部門備案的價格、房管部門在網上公布的價格以及樓盤的實際銷售價格,必須“三價統一”,如果開發商突破備案價或公布價隨意抬價,將由主管部門進行查處。
“就像坊間盛傳的一樣,去年年底,我省放寬了對普通商品房的價格管理,從過去的物價局核價一下子過渡到開發商‘自己說了算’,在上半年的房價回暖之后,有一些開發商就‘順勢而上’,出現了一些不合理的情況。”江蘇省物價局局長周衛國之前就曾公開表示過對房價上漲過快的擔憂。
“比如說,短時間內同樣的房子一下子漲20%~30%,這就不對了。還有,一些開發商看到樓市回暖了,就趁機價外收費。”周衛國透露,他的局長信箱中也開始出現投訴信,大都是有關開發商在房價外還要收管道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等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江蘇省物價局在7月底的物價工作座談會中便明確表示:下半年物價部門將完善重要商品價格預警機制,特別是將房地產價格和城鄉居民服務價格新納入到監測目錄中,及時提出調控建議。
“這個備案不同于過去的審批,只是為了提前了解樓盤價格,以便加強信息披露和價格監督,并不會重新回到過去核價的老政策上。”周衛國如此解釋。
此次江蘇省物價局對于新政策多少有些試水的意味,即使是江蘇省物價局的工作人員也對CBN記者表示,由于下一步房地產走勢還不明朗,所以“出臺這樣的制度只是為了對市場價格行為進行規范,防止房價有大起伏,目的并不是為了限制房價”。但是,如果房價出現繼續“上漲”,仍不排除有更新的政策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