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世玲
基本醫藥制度帶來一輪大的洗牌行動。
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隨著基本藥物實施意見和目錄的公布,五個相關配套文件也在加緊制定中,包括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指導意見,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規定,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以及完善基本藥物國家儲備制度。
據悉,上述配套文件的出臺已有了時間表。其中,最早是8月底,包括基本藥物采購配送指導意見等;最晚是11月底,如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
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由于涉及目錄遴選、定價、生產、流通、醫院使用、醫保報銷等諸多環節,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幾乎滲透到醫藥循環體的每一個細胞。而每一個細胞都會感到由此帶來的醫藥體系重構的震動(也許是緣于此,在官方承諾“四月底出臺目錄”后的四個月,該制度才正式啟動)。
基本藥物制度現在看來才起了個頭,這個制度最終都指向一個簡單的問題:如何將看病費用降下來?魔鬼細節都在配套政策中。
物流配送:沃爾瑪模式還是家樂福模式?
據本報記者從國家醫改協調小組有關知情人士處獲悉,除定價和醫保報銷政策安排外,基本制度的相關配套文件有5個。其中,作為基本藥物實施的關鍵性環節,采購流通領域的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指導意見將于8月底出臺。
“卡住了采購、流通,就部分解決了藥價虛高問題。”一名衛生部門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基本藥物制度的初衷是通過統一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即擠出流通費用,以達到降低藥價的效用。
盡管日前公布的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已對采購招標和配送流通有了上述制度安排,但真正操作時,還需要回答一系列問題: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現行各地藥品的掛網等采購是一個體系、平臺?還是單設?如何遴選配送商,是省級統一配送,還是市縣級?遴選過程如何避免地方保護主義?
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目前醫藥物流模式有兩類,一個是沃爾瑪模式,又稱集中配送模式,利用物流中心配送;另一個是家樂福模式,主要由供應商負責配送。前者適合農村,后者適合城市。
“城市社區醫療機構好辦,但農村地區是軟肋。”國藥集團一名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分析,由于市場利益驅動,有規模的國內醫藥流通企業業務基本上集中在城市,農村市場基本上靠“二道手”轉送,很少直接配送衛生院。也就是說,現有醫藥流通企業的經營模式,還不能滿足“一腳通省”的能力。
顯然,基本藥物配送模式如果選擇“統一”,這意味著現有醫藥流通企業的物流模式調整,而調整不是短期能夠完成的。
“地市招標定配送,即確定配送企業的可能性比較大。”東部地區一名醫藥招標辦有關人士對記者稱,他們也在等待基本藥物采購流通領域的國家指導性意見。
藥物配備:有藥不用或者斷藥怎么辦?
在確定目錄、解決采購流通后,如何保證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成為關鍵。如果醫療機構不用,該制度終將最終落空。為此,基本藥物的另一相關配套文件是,在9月底出臺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規定。
“醫療機構配備量是多少?會不會出現斷藥的可能性?”上述衛生部門專家稱,之前揚州市試點社區醫療機構藥品零差價,出現過類似情況。
另外,該配套文件還涉及一些問題的答案,如社區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兩者有比例約束?城市大醫院實施基本藥物的比例是多少?
“社區臨床醫生用藥、診療習慣可能面臨著調整。”浙江臨安市衛生局副局長楊建林對記者分析,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厘定307種,并規定社區醫療機構全部使用,但部分之前醫生習慣的藥品沒有納入,對此臨床醫生需要一段時間適應。
對此,醫療界專家對記者表示,對在社區能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應制訂、頒布具有一定強制性的標準治療指南,及藥品處方集,和基本藥物配合起來,使得診斷治療更規范,用藥更合理。
據本報記者獲悉,按政策規劃,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將于11月底出臺。“不一定是強制執行的,但至少在指導社區醫生用藥和診斷上,有更為統一詳盡的標準和指南,對于推行基本藥物的使用是有幫助的。”上述衛生部門專家表示。
除此,基本藥物制度配套文件還包括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和完善基本藥物國家儲備制度。此兩項制度均在9月底見分曉。
誰來招標:有錢的還是沒錢的?
從實踐操作上看,落實基本藥物制度的政策目標還面臨著不小挑戰。
于明德對記者分析,盡管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只有307種,但“種”外還有品規之分,如中藥類對癥“清熱瀉火”的黃連上清丸,就有三品,即顆粒、膠囊、片,再加上不同“劑型”,就能延伸出數十種藥品。
同時,還有《計劃生育避孕藥具政府采購目錄》(全部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并歸為一類“避孕藥”)的17種避孕藥。另外還有數百種中藥飲片。也就是說,在基層醫療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產品種類達到1000多種。
“除了獨家產品,真正在醫療機構使用哪些藥品,還是得看招標結果。”上述東部地區醫藥招標辦有關人士稱。“一個藥品最終中標的仍是三四家的產品。”
顯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仍繞不開招標環節。“如果招標采購仍用現行模式,即招標只談價格,不談數量。仍會可能出現企業‘沒藥’,或者醫院說企業不給供藥的情況。”上述人士稱。
“招標采購要解決招標主體問題,可以是醫院,也可以是政府,但招標主體應該具有籌資功能。”人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董朝暉對記者分析,如果沒有資金的招標主體,談下來的采購合同是“空”的。目前全民醫保已鋪開,但有基金支持的醫保卻很少能成為招標主體,“招標配套政策還有待進一步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