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敏康 楊國華報道
事實上,隨著房價的持續上漲,對集資建房的爭論一直都沒有停止過。就在前幾天,湖北《楚天金報》一篇《武漢合作建房項目有望啟動》的報道再次引起各界的高度關注。有輿論認為,正由于正常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滿足,民間呼吁支持和鼓勵集資建房的呼聲越來越高。
國際經濟法法學碩士、中華全國律協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教授曾在2007年向廣東省兩會提交了一份《關于允許和鼓勵集資合作建房的建議》。
朱列玉教授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說,與《關于允許和鼓勵集資合作建房的建議》同時提交的還有一份《要求開發商成本價的建議》,最后廣東省建設廳對這兩個建議給出的答復是“不可行”。
“雖然建議被拒絕,但我一直都沒有停止過呼吁鼓勵和支持集資建房。”朱列玉教授告訴記者:“現在的房價高得離譜,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開發商控制了土地供應從而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了壟斷。現在的開發商如同走馬圈地一樣,隨便一個開發商就能圈地上千畝。雖然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抑制房價的上漲,但是房價還是沒有停止過上漲的步伐。”
而就在近段時間,隨著各地“新地王”被不斷刷新,脆弱的房地產市場或面臨新一輪的上漲高潮,那么結果除了引發樓市泡沫外,也將考驗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
朱列玉教授認為,現在的開發商已經不是小魚小蝦了,他們都是資本大鱷,如果堅決不降價,跟你死扛,最終倒霉的還是老百姓“。
朱列玉表示,以前舊的福利實物分房的優點是以成本價供應,沒有任何中間商的暴利,比較公平,但缺乏效率;現行的單一住房供應體系的優點是由專業機構造房,效率高,但是缺乏公平。允許集資合作建房,實行住房供應的“雙軌制”,就能夠充分利用兩種機制的優點,給購房者更大的自主權,使其既可以選擇購買由開發商供應的房屋,也可以選擇自己參與的集資合作建房。
據他了解,在2007的時候,房屋價格構成開發商利潤就高達約30%,房屋營銷成本約占10%。允許集資合作建房,將會省去這些開支,使房屋的價格將比市場售價低30%至40%。如果政府能夠再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房屋價格將會更低。
湖北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葉學平認為,理論上解決住房的任務應該是由政府來承擔,但由于目前國內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單靠政府來解決還比較難。在人們住房剛性需求下,個人集資建房是解決中低收入人群購買力不足與房價偏高的矛盾的一種有效途徑,是值得提倡的。但它只能是作為商品房建設的一種補充形式存在,不可能成為解決住房問題的主流.。
“政府應該取消建設經濟適用房,因為經濟適用房管理成本太高。并且已經成為權力部門的美食”。朱列玉表示,對于廉租房和集資合作建房政府應該大力發展和支持,只有改變目前單一的住房供應體系,實行住房供應的“雙軌制”,一邊發展房地產市場,一邊允許和鼓勵集資合作建房,給房地產市場降溫,使房地產市場回歸理性,促使大量游資撤離房地產市場,就能減少市場泡沫。才能建立起和諧、有序的住房供應市場,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