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中國大鋼企的套利游戲:大魚吃小魚?
“進口資質”賦予了少數大型鋼企一種特權:將低價長協礦,高價倒賣給沒有“進口資質”的1000多家中小鋼企
本報記者 王潔 上海報道
胡士泰和譚以新,這兩個談判桌上的對手,如何走向“合作”?
事實上,部分中國大型鋼企,與力拓等國際鐵礦石供應商的“合作”歷史久矣。站在它們對面的,是中國1000多家中小鋼企。
在2003至2008年中這段中國的“鐵礦石稀缺”年代,部分擁有“進口資質”的大型鋼企,通過將從力拓等礦商處獲得的低價“長協礦”,高價倒賣給中小鋼企,攫取了巨額利潤。
向部分中國鋼企提供相對低價的“長協礦”,讓它們通過“倒賣”賺取巨額利潤,國際礦商事實上成為了部分鋼企的“金主”。據本報記者了解,2008年,國內某龍頭鋼企,有近一半的利潤來自鐵礦石倒賣。
“力拓等礦商發現后,心里自然也不平衡,需要這些鋼企給出某種回報。”一位鋼鐵業分析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而除了不斷接受國際礦商的漲價要求外,提供中國鋼鐵業的機密,亦成為部分鋼企的“回報”手段。
“雙軌制”溯源
據這位鋼鐵業分析人士介紹,從2000年開始,寶鋼、武鋼、鞍鋼、首鋼等大型國企,便陸續開始與力拓等國際礦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沒有簽訂長期合同的鋼企,則進口現貨礦,“現貨礦的主要來源是印度、南非等地。”
由于鐵礦石總體進口量不大,在2000年至2002年間,“你走你的長協,我走我的現貨,都很規矩,價差也沒有那么大。”
但2003年以后,隨著中國鋼鐵工業的迅速發展,鐵礦石進口量開始大幅增加。當年,中國鐵礦石進口量首次超過日本,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國。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三大礦商,成為中國鋼企繞不開的供應商。
不過,正如鋼鐵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羅冰生所指,當時,鐵礦石進口市場行為不規范,存在盲目進口和競相抬價的現象;從事鐵礦石進口的主體數量過多而且分散,缺乏必要的統一協調和自律。“這些問題直接引起了市場秩序的混亂,使我們喪失了大買家的優勢,在進口作價方面不具備話語權。”
以2004年為例,中國進口鐵礦石2.08億噸,進口額127億美元,分別同比增長40.5%和161.8%。其中,鐵礦石平均單價同比上漲86%。
2005年3月,商務部、中鋼協加強了對“鐵礦石進口資質”的管理,鐵礦石進口企業數目由原來的523家削減到118家(目前為112家)——主要是大型鋼企和大型貿易商。此舉的目的是,中國鋼鐵業能夠“用同一個聲音說話”,實現“大買家”的優勢。
當時,“鐵礦石進口資質”向大型企業的集中,與國家力圖推動的“鋼鐵產能”向大型企業集中,互為前提。
2005年7月出臺的“鋼鐵產業發展政策”明確提出,“對鋼鐵行業的發展予以調控”:通過鋼鐵產業組織結構調整,實施兼并、重組,擴大具有比較優勢的骨干企業集團規模,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0年,鋼鐵冶煉企業數量較大幅度減少,國內排名前十位的鋼鐵企業集團鋼產量占全國產量的比例達到50%以上;2020年達到70%以上。
但之后,中國鋼鐵業的產能調整,卻未達預期。
“淘汰落后和產能控制的不力,是導致‘進口資質管理’政策失效、礦石市場繼續混亂的根源。不僅是鐵礦石,所有的原材料都在上漲。”前述鋼鐵業分析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
“從2002年起,中國經濟全面快速增長,我們河北地區的鋼廠,真如雨后春筍般建立起來。”河北唐山一家中型鋼企的原料部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那時候發展起來的鋼廠,大多沒有長協礦,甚至沒有進口渠道。中國鋼企對鐵礦石的需求巨大,但礦商的產量卻沒有那么高。”
而“進口資質”事實上賦予了部分大型鋼企一種“特權”——他們壟斷了從國際礦商那里獲得的低價“長協礦”,除了自用部分,其余都被高價轉賣給了眾多“沒有進口資質”的中小鋼企。
“長協”和“現貨”兩個價差明顯的市場由此形成,巨大的“套利”空間亦由此出現。
“套利”路徑
“當然,并不是說,擁有進口資質就等于擁有長協供應。2005年后,雖然有118家企業有‘鐵礦石進口資質’,但其中擁有長協礦的,還只是少數。”前述唐山鋼企原料部負責人說,“因為,大型的國外礦商都比較牛,一開始只針對大型的、有發展潛力的鋼企發展‘長協伙伴’,很少有中小型或民營鋼企能訂上長協礦的。”
目前,中國共有大小鋼企1200家左右,其中,大中型鋼鐵企業約70家。擁有“套利”機會的,主要是擁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大中型鋼企。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3年上半年,首鋼從澳大利亞所得的長協礦運抵國內,價格大概在630多元/噸,而當時中國的國內礦最高一度達到1200元/噸。
2004年,部分擁有“長協礦”的大型鋼廠,開始將“倒賣”沖動正式付諸行動。這位知情人士稱,“當年,山東一家靠近港口的大型鋼廠,僅靠倒賣長協礦,便獲得高達7億元的純利。”
這位人士還向記者描述了大型鋼廠“套利”的通常路徑:無鐵礦石進口資質的鋼企或貿易商,向有資質者掛靠,用搭船、搭貨的方式,盡可能多地順帶進口長協礦。
“在港口報關、提貨單、取貨,仍由有資質者完成。”這位人士說,“港口堆著那么多貿易商、鋼廠的貨,雖然只掛了一家的牌子,但實際上是好幾家在分。”
而按照“進口資質管理”的規定,“無資質者”應向“有資質者”交付中間的差價和傭金費用。“按照規定,一般有資質的鋼廠或貿易商,應該收取3%-5%的傭金。但90%的有資質的企業,都會按照現貨價出售長協礦,以獲得更大的套利空間。”
在鐵礦石價格持續上漲的2003年至2008年中,鐵礦石的現貨價始終高于長協價,套利空間也一直存在。
據河北另一家“沒有進口資質”的中型國有鋼企負責人介紹,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這家鋼廠主要通過兩個途徑進口鐵礦石,“從貿易商手中直接買,或者從大鋼廠買二手長協礦”。
“有時候,我們會通過貿易商買長協礦,但價格比長協價要高,只是略低于現貨價。”這位負責人介紹說,“我們從大鋼廠買長協礦一般以現貨價,寶鋼、河北鋼鐵集團、山東鋼鐵集團都買過。”當時,現貨價比長協價高出10%-100%,最高時,現貨價比長協價高出100美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