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滿平
為推進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市場化,逐步與國際市場接軌,自1998年以來我國成品油的定價機制已經歷了4次重大的改革。這4次改革有著幾個共同點:一是遵循市場化改革的思路,由單純的政府定價轉變為政府指導價,最終目標是完全地由市場定價,政府實施監管的功能;二是體現出逐步推進改革的指導思想,避免因改革而導致油價高漲、經濟增長受抑制、人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事情出現;三是每次改革都與其他配套措施一并實施;四是每次改革后,政府根據國際油價波動情況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基本上保證了國內的石油供應。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與其他一般商品價格完全由市場形成不同,在成品油價格形成方面,4次重大的改革都沒有完全將政府的作用剔除出去,或多或少地都有“政府適當干預”這只“有形的手”存在,這主要是我國特殊的石油市場運行體制決定的。我國石油產業具有競爭性、基礎性的雙重特性。作為競爭性產業,成品油價格理論上應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由市場供求形成,具體進程取決于市場發育程度是否形成了競爭環境和良好的市場秩序。作為基礎性行業,成品油價格的價格變動對所有行業和人民生活有很大的影響。與此同時,我國成品油市場供應方面還沒有真正形成完全競爭市場,80%的成品油供應掌握在少數幾個大的石油企業手中。這些企業性質雖然屬于國有,但畢竟仍是一個以贏利為目標的企業,在企業目標和國家目標存在不一致的情況下,可能存在委托代理人風險以及市場失靈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也需要政府適當地干預,通過價格調整或者綜合補貼等措施,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因此,無論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如何改,改到什么程度,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都不可能脫離政府而單獨形成,最終都會以“市場定價為主+政府適當干預”的面目出現,那種完全以市場定價的思路只是一種理想狀態,實際很難達到。
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公布后,共進行了2次價格調整。從6月30日調價后的反應來看,市場對此次油價上調相對平淡,這是因為受國際油價影響,油價目前處于相對低位運行時期,社會對油價變動不像以前那么敏感。而且,新出臺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增加了政府決策的透明度,油價何時調、調多少,大家都可以根據其中的規定去分析和預測,市場對此早有思想準備,提前打了預防針。此外,本次油價漲幅較溫和,低于市場預期。有專家計算過,如果按新的定價機制測算,汽、柴油出廠價應調整1000元/噸以上,而此次只上調了600元/噸。
可以說,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增加了政府決策的透明度,降低了市場的反應強度,對于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促使國內油價與國際接軌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目前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
當然,當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中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首先是時機選擇的問題。由于石油是基礎性產業,很多下游產品都和石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石油的價格變動會影響所有行業的成本,它的提高可能帶動整個物價指數上升,進而影響經濟增長。目前雖然我國CPI、PPI為負數,但從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看,歐美等國家中央銀行的“量化寬松”貨幣政策導致全球流動性泛濫;國內貨幣供給迅速增加;大宗產品價格出現普漲,國內資產類及工業品、農產品價格止跌回升,整個社會形成通脹預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應與宏觀調控相結合,避免定價機制改革成為油價上調的信號,從而帶來價格連鎖反應,推動價格總水平回升甚至上漲。
其次是內容完善的問題。新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以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為基礎進行考慮,由此民眾可以每隔22個工作日就對國際油價進行分析,很容易推斷出下一次調整的時間。在如此準確的市場預期和傳聞的驅動下,不排除引發部分石油批發企業擇機囤積待沽,民眾調價日前夜排隊加油的問題。例如,6月1日成品油價格調整后,一些專家根據國際油價預測6月底會再次進行調整,導致成都市部分居民排隊加油。另外,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明確具體調整時間可能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一方面國際油價上漲,國內石油企業發出如果再不按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調價就要虧損的抱怨,而另一方面社會大眾認為油價上調會加大負擔,對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政府此時就會處于“調與不調”、“調多調少”的兩難境地,甚至還會面臨不按規則辦事的指責。
作者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中心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