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邢莉云北京報道
“這些都還沒定呢,沒有這么快,上交國務院的那份是草稿,還不是最后定稿。可能還有變動,一切都不好說。”7月7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電話中回答本報記者。
此前有媒體報道,國資委第三家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有望本月掛牌成立,這家公司將定名為“國新”資產管理公司(下稱國新),邵寧或將出任該公司董事長。
“我覺得不太可能這么快成立。”一家主業為物流行業的資產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但是也有央企人士告訴記者,“成立公司也是很快的,只要國務院批復通過該方案和公司章程,立馬就可以成立,至于把什么資產劃過去,可以等公司成立之后,再慢慢劃撥都可以。”
“報上去的方案沒有這么細,只是一個粗線條的組織構架,闡述公司的功能和作用。”當天,一位接近國資委人士告訴記者,“這家公司主要是解決以后國資委作為政府不能直接持有企業股權的問題,同時它不僅僅是退出的功能還有發展的功能”。
“二層”與“三層”架構之爭
目前,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大概會是多少、資金的來源是什么、新公司章程是什么樣、將劃撥什么公司多少股權進去、公司成立是以什么路徑等問題都成為了眾人關注的焦點。
6月29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接受新華網采訪時指出,“雖然這個公司還沒建,但是工作在2005年就開始做了,這也是我們的最新題目,也是前一陣網上關注比較多的,關鍵在于是兩層架構還是三層架構。”
“有人提出你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就像一支球隊一樣,既是領隊,又是教練,又是運動員。但是慢慢條件好了,我都要分開,不僅是一個教練,我還要請三個教練、四個教練。”李榮融解釋道多出一層架構的原因。
國資委認為“二層架構”是一層是監督,一層是管理;“三層架構”是一層是監督,一層是管理,第三層為經營。
“國資委既當監管者又當出資人,不能都在一個出資人下,其次我們又不能搞多個國資委,所以現在需要改變一下架構,要從一身兼兩任到二身兼兩任,一個主體是監管,第二個主體是國有經營公司,”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劉紀鵬告訴記者,“國資委不是做一個干凈的出資人,而是做一個干凈的監管者。”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參與《企業國資法》制定的李曙光教授則認為這種說法不準確。
“我覺得這個三層構架的說法是不明確的,這是無論從經濟學還是法學上是一個不清楚的表述,無論兩層還是三層并不決定國資委定位,并沒有改變國資委的性質問題,國資委的定位已經明確在國資法中定了,那就是做一個干凈的出資人。”李曙光指出。
“國資委應該是經營大于監督,國資委要實現國有企業的保值增值。因此,分一個專門的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來專門負責也是可以的。”李曙光補充道。
此外,當記者向邵寧提及新的資產管理公司如何實現國資委從二層向三層架構轉變時,邵寧表示“這些都還沒有說法”。
國新定位
國新是要做一個純股權型的資產管理公司還是產業型的資產管理公司?國新跟誠通和國投到底有什么區別?
上海天強顧問管理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理想中的資本經營管理中心,應該是不參與企業直接運營的,而是通過股權持有,通過直接注資,股權買賣等形式,將資金重點投入到重點企業中。
“國資委方面的考慮是,將來很多企業都要整體上市,原來只是子公司上市,集團公司不上市直接由國資委領導,國新的出現主要是解決哪些整體上市企業的股權歸屬問題。國資委是政府,不能直接控股。”上述接近國資委人士告訴記者。
“國新不是股權型的而是產業型的資產管理公司。”國資委改革局有關人士明確告訴記者,“它和誠通、國投這些本身為二層結構的資產管理公司一樣,負責股權的退出和發展功能,其實質也就是再多一家誠通、國投。”
因此,國資委的資產管理公司還不同于此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當年為了剝離四大國有銀行的壞賬設立了四家公司,四家公司主要是處理和剝離不良資產。而國資委下設的資產管理公司除了退出還有發展的功能,要做大做強央企。
不過,劉紀鵬則設想的更遠一些。他認為“如中石油、中石化這些可以變成經營公司,甚至中投也能變成經營公司。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的步子還可以走的更寬一點,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可以有多種轉變模式,有的是一轉一,有的是多轉一,國新是幾家轉成的,像中石油、中石化則是一轉一。”
“現在誠通、國投這些做的也不錯。之前的目的是為了梳辮子,現在國資委是兩個主體,表面上國資委多了一層架構,但實際上力量變強大了。資產管理公司要負起為國資委遮風擋雨的職責,參與企業管理,同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有經營預算的一個蓄水池。”劉紀鵬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