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東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后首只IPO已經亮相。而在參與新制度后的新股申購之前,投資者須首先了解新修訂的申購規則。
根據滬深交易所新修訂的資金申購相關實施辦法,最重要的一個改變就是,今后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賬戶(以T-1日賬戶注冊資料為準)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不過,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證券賬戶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的企業年金賬戶可按現有開立賬戶參與申購。即使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也可作為不同賬戶參與申購。
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講,凡參與網下發行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而此次桂林三金的初步詢價公告更是明確指出,凡參與網下發行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同時,新規定要求初步詢價期間,每一個詢價對象可以為其管理的每一個配售對象填報多個擬申購價格,每個擬申購價格對應一個擬申購數量。
桂林三金就規定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可以最多申報三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之和不得超過網下發行量,同時每一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不低于網下發行最低申購量。
具體來講,假設某一配售對象網下申購時填寫了三檔申購價格分別是P1、 P2 、P3,且P1>P2>P3,對應的申購數量分別為Q1、Q2、Q3,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為P,則若P>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發行;若P1≥P>P2,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若P2≥P>P3,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若P3≥P,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Q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