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補充
如果不是國家發改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眾恐怕不會注意到,在4萬億財政刺激方案的政府采購中,竟然存在著對國貨和國內企業的“歧視”和“限制”。
6月1日,面對中國歐盟商會負責人“中國政府似乎有意將國際供應商排除在4萬億財政刺激方案合同之外”的質疑,國家發改委迅速在官網通過《答記者問》進行了反駁,指出目前招標過程中問題較多的并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對國貨的非法限制。6月4日,國家發改委與國家工信部、國家監察部等八部委聯合發文,強調政府投資項目屬于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同時,為制止限制國產設備使用做法,國家發改委將制定相關政策,予以糾正。
4 萬億巨資,既然是要刺激經濟,投入市場勢所必然。因此,面對這樣一個碩大的蛋糕,企業不分中外,躍躍欲試,都想分得一塊,本在情理之中。各方從自身利益出發,意見相左,各執一詞,也不奇怪。同時,各國在政府采購中,規定國貨必須占一定的比例,雖然在一些經濟學家眼中這一做法并不明智,但其以國家利益為重,迎合國民意愿的政治正確性顯而易見,這一點在最信奉市場經濟的美國政府也不例外,因而不妨將其視為國際慣例。
讓人感到奇怪的是,有著“肥水不流外人田”傳統的某些地方和某些部門,居然甘冒政治不正確的風險,以及“崇洋媚外”、“吃里扒外”的詬病,在政府采購中歧視本國企業、限制國產設備使用,這就比較耐人尋味了。
其吊詭之處在于,至少在表面上,那些沒有采購本國產品的地方和部門的決策者,卻非常像堅持自由市場經濟原則的人。因為我們深信,不論是官員還是商人,在購買決策之前,雖然側重點不同,都必須進行通盤的利益權衡,趨利避害。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暫且認定,那些最終把訂單交給了國外企業的買家,肯定覺得購買“洋貨 ”,即便冒了前述風險,依然是利大于弊,值得一搏。
因此,以利益為著眼點,即使不深究整個購買決策和行為全過程中,諸如質量、價格、競標之類的細節,也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所謂的“歧視”和“限制”,恐怕主要還是某些國貨缺乏“競爭力”所致—競爭力之所以加上引號,是因為某些國際企業,在國內市場也有不正當競爭的前科。
況且,全球市場一體化的程度日益深化,各行各業分工合作越來越細。雖然國界猶存,貿易壁壘還在,但要鑒別一個產品是國產還是外產,并非易事。一個最近的例子是,寶馬和奔馳轎車,已經躋身政府公務用車采購目錄。這兩款德國品牌的車,都有在中國生產—說它們是國貨或者洋貨,似乎都沒有錯……從這個角度看,“排斥”國際供應商與“歧視”、“限制”國內企業和產品之爭,就是一筆糊涂賬,遠不如真正的公平競爭清晰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