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
與大自然和諧相處——人類的這一美好愿景莫非將成為越來越難以實現的命題?
地震、海嘯、龍卷風、臺風、洪澇、沙塵暴、雪崩、泥石流形形色色的自然災害,作為人類自誕生以來就不得不面對和應戰的頭號天敵,近幾十年來,更是發生頻繁、危害嚴重,不僅成為威脅人類生存的最大威脅之一,還成為人類文明進步和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障礙。
2008年,緬甸遭遇熱帶風暴襲擊、中國發生汶川大地震、美國和印度遭遇洪水、非洲之角面臨旱災自然災害在世界范圍內再度頻繁發生。聯合國發布報告稱,今后幾十年中,全球一些地區將面臨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干旱、洪水、熱帶風暴等自然災害的嚴重威脅,其中東南非、南亞和東南亞地區的風險最高。而最貧窮國家和缺乏抗災經驗的國家將成為自然災害最大的受害者。
中國是世界上受巨災影響最為嚴重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且巨災發生頻率和由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呈不斷上升態勢。2008年中國因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3547.5億元,比上年增加473.3%,對經濟社會發展構成嚴重威脅。洪澇、干旱、地震、臺風、滑坡泥石流,是中國最常發生的5種自然災害,它們所造成的損失占了損失總量的80%—90%。1949年以來,中國平均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上千億元,受災人口年均超過2億。
早在1987年12月,第42屆聯合國大會就作出決定,將20世紀的最后十年定為國際減災十年;1989年12月,第44屆聯合國大會決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定為國際減災日。確立國際減災十年和國際減災日,目的就是喚起人們對防災減災的重視,敦促各國把減輕自然災害列入國家計劃。
2009年3月2日,中國國家減災委、民政部發布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之所以選擇5月12日,是為了紀念震驚全人類的5·12汶川大地震,紀念在地震中失去生命的8萬多同胞。
認識自然災害的形成規律,探求自然災害與人類活動的關系,提高人類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實現地球健康與世界安全的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全球防災、減災、抗災的共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