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100家知名紡企;2011年實現工業增加值1.2萬億
證券時報記者 周 宇
本報訊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公布《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全文。規劃提出,鼓勵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到2011年,培育100家左右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企業,要將自主品牌產品出口比重提高到20%。
規劃稱,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紡織工業造成嚴重影響,我國紡織工業陷入多年未見的困境。但也應該看到,我國紡織工業具備較強的適應能力,產品在國際市場具有比較優勢,國內市場需求還有很大潛力,紡織工業發展仍具有廣闊市場空間。
根據規劃提出的目標,到2011年,規模以上紡織企業要實現工業增加值12000億元,年均增長10%;出口總額2400億美元,年均增長8%。此外,要使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科技支撐力顯著提高。
為保證上述目標順利實現,規劃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其中包括:繼續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加大棉花、蠶絲收購力度;加大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進一步擴大國內消費等。
規劃提出,鼓勵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鼓勵紡織服裝行業優勢骨干企業對困難企業進行兼并重組;兼并重組過程中,在流動資金、債務核定、人員安置等方面給予支持,妥善安置企業職工的,可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對實施兼并重組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考慮到目前企業經營困境,規劃還提出了若干金融支持措施。譬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允許將到期的貸款適當展期;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等,拓展企業融資渠道;以及加大擔保力度等。
規劃還提出了減輕紡織企業負擔、加大對中小紡織企業扶持力度、以及加強產業政策引導等支持措施。其中,規劃要求,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相關社會保險費率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