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銘
2008年度上市公司年報的看點主要有三:一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去年上市公司整體業績水平到底下滑到何種程度;二是在中國證監會將再融資與現金分紅掛鉤之后,上市公司的派現是否真的積極起來?其三則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問題。
去年披露2007年報期間,金融機構高管的薪酬問題曾在社會上引起激烈的爭論。其實,除了金融機構高管的薪酬受到廣泛關注之外,包括央企等壟斷性行業以及國資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同樣令人矚目。毫無疑問,發放超出行業平均水平、社會平均水平的過高薪酬,不僅不利于公平社會收入分配,也凸顯出上市公司內部治理所存在的缺陷。
隨著年報披露工作逐步進入尾聲,更多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將紛紛曝光。盡管如此,市場關注高管薪酬的“熱情”絲毫沒有減少的跡象。有統計數據顯示,截至4月初,已披露年報的813家上市公司去年向高管支付的薪酬總額同比上漲了14.36%。與之相對應的則是,這些上市公司的凈利潤總額下降了2.38%。
本應于3月17日公布年報的興業銀行,因為高管的薪酬問題需要進一步的“論證”而被迫延期。事實上,類似的上市公司并非興業銀行一家。而早在今年1月份,財政部就下發了《關于金融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要根據當前形勢,合理控制各級機構負責人薪酬,防止脫離國情、當前經濟形勢、行業發展以及自身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至少在目前看來,上市公司在披露高管薪酬上有打“太極”的趨向,或為了“論證”推遲披露年報,或受制于“慣例”披露不實的高管薪酬。
定期報告(如年報)是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窗口,無論是其經營業績,還是高管的薪酬等方面的問題,均應該如實披露。否則,投資者又如何能夠“讀懂”上市公司?
筆者以為,以“論證”的方式拖延年報披露的時間,避免撞到輿論的“槍口”上;或者以“夸張”的方式公布高管的收入,并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一方面損害了其投資者的知情權,與此同時也會嚴重影響到上市公司本身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