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09]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關于印發〈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建[2009]104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和73家汽車生產企業、177家摩托車生產企業簽訂了《汽車(摩托車)下鄉推廣工作生產企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現將已簽訂《協議書》的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名單及其產品目錄公布,列入目錄的產品方能享受財政補貼,請遵照執行。目錄將根據企業申報或工信部公告調整情況更新。
請各省級財政部門將本通知(連同附件)盡快轉發,落實到鄉級財政部門。
附件:1.輕型載貨車下鄉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
2.微型客車下鄉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
3.摩托車下鄉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