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09]5號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武警部隊后勤部(財務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會計法》和《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財會[2007]7號),樹立當代會計工作者楷模,激勵廣大會計人員崇尚誠信、依法理財、開拓創新、甘于奉獻,我部決定開展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總會計師系列)評選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評選工作。評選表彰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推薦評選工作要自下而上,堅持條件,嚴格程序,深入調查,認真核實,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群眾監督,提高評選工作質量,確保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的先進性、代表性和公認性。
(二)嚴格推薦候選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以下簡稱各地區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進行評選推薦,向我部推薦的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原則上各地區及有關部門最多不超過1人,于2009年8月31日前將推薦名單及先進事跡材料報送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辦公室。
各地區及有關部門的推薦對象須經當地縣(市)以上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來自國有企業的,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簽署意見。
(三)廣泛宣傳會計工作者先進經驗和事跡。各地區及有關部門可以比照我部制定的評選表彰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本地區、本部門的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同時,加強對先進會計工作者先進經驗、先進事跡的宣傳學習,弘揚正氣,營造會計誠信氛圍,引導廣大會計工作者認真履行職責,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
于小旺:(010)68522625,68536090(傳真),asct@asc.net.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三層
郵政編碼:100045
附件:1.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實施方案
2.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
3.填寫推薦表和報送其他有關材料的說明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