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昨日的“煤電依然頂牛”一文,讓我們看到了煤電的矛盾之深。
為了解決煤電矛盾,國家有關部門曾商討過多種方案,包括整合煤炭資源、調整電力供應價格等,但是,由于涉及面太廣、情況太復雜,這些方案或沒能付諸實施,或沒有取得理想效果,電、煤之間的矛盾也一直沒能得到有效解決。
據有關方面提供的消息,煤電兩大行業正在嘗試一種全新的合作方式,即煤電之間通過資產互換,如電廠換煤礦,實現煤電聯營,以達到解決煤電矛盾的目的。
那么,電煤之間的“換親”,能否從根本上解決煤電矛盾呢?筆者認為,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電煤之間的矛盾,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首先,指望通過“換”得的幾個煤礦來解決電廠的用煤問題,是不現實的。
第二,實事求是地講,電力企業的職工收入要遠高于煤炭企業,那么,要求降低電煤價格,對于煤炭業工人來說,顯失公平。
第三,“換親”會帶來什么后果?按照現代經濟發展規律,企業正在朝著專業化、集約化的方向發展,“換親”卻讓企業放棄自身熟悉的產業領域不做,去從事陌生的產業,不僅有風險,也不符合社會化分工要求。
所以,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電煤之爭,根本的辦法還是要理順價格關系,解決價格的形成機制問題。(譚浩俊,江蘇鎮江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