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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應尤佳
歷經曠日持久的整合之旅,“攀鋼系”三公司的吸收合并方案終于出臺。
今日,攀鋼系三公司一同披露了《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換股吸收合并攀鋼集團重慶鈦業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施公告》。而首次現金選擇權的具體申報方式,相關上市公司將最晚于2009年4月3日另行發布《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換股吸收合并攀鋼集團重慶鈦業股份有限公司、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的現金選擇權實施公告》。
實施公告披露,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起始日是2009年4月9日,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截止日是2009年4月23日。
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截至日后,攀鋼鋼釩股票開始特別停牌,直至換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開始復牌交易;攀渝鈦業和長城股份股票開始特別停牌,直至完成終止上市手續。
首次現金選擇權資金清算及股份過戶手續完成后,現金選擇權第三方將向未申報行使首次現金選擇權的相關上市公司有選擇權股東派發第二次現金選擇權。第二次現金選擇權的行權期為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