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趙飛飛
面對地根紅線的限制,新“造地”運動正在一些省市悄悄拉開帷幕。
本報記者從浙江國土資源廳獲悉,由于浙今年擴內需新增建設用地需求預計50萬畝,需占用耕地28萬畝。浙江已開始組織實施100萬畝造地保障工程。
此項造地投資高達272億,擬從開發低丘緩坡、灘涂圍墾、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挖掘土地整理潛力等四個方面入手,計劃用5年時間在浙江新增耕地112畝。
對于山多地少的福建來說,其早已啟動新增資金28億,計劃在2008-2010年三年新開展土地整理90萬畝,從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需求。
這些龐大的造地計劃,主要為在擴內需項目土地需求與耕地保護之間找到平衡。對于耕地占補平衡的國家基本土地管理制度,墾造耕地無疑是保證擴內需項目的先決條件。
國土資源部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在中央地方刺激經濟需求下,一場用地制度與程序的革新正在上下拉鋸之中,這其中包括新集約用地模式、審批新規等。
逼出閑置土地
對于上海來說,7.7萬畝土地,這已經是目前每年所能提供用地之極限了,這個數字還僅僅是面對4萬億內需拉動大項目中,必須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上海用地瓶頸在于,其本輪規劃確定的土地指標早在2002年就已用完,目前幾乎所有的項目都需要調整規劃。關鍵的是,上海已經無法在本市范圍內通過土地的開發整理實現復墾,進而達到耕地的占補平衡。
這曾讓上海相關部門尤為頭疼,但對應政策很快展開。上海自身,寄望于通過盤活閑置土地的“控增逼存”模式改變被動,上海規劃與國土資源管理局(下稱上海規土局)人士對本報透露,目前其做法是,將上海各區縣的土地增量指標分配與存量土地消化相掛鉤。
對上海來說,如果能夠實現異地占補充平衡,這是取決定意義的。本報記者獲悉,目前統籌上海土地監督的國土督察上海局(下稱上海督察局)在經過調研了解后,已向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提出了上述建議。
“你逼出多少閑置的土地,上頭再分配多少新增建設用地給予相應,從而調動區縣的積極性。”上海規土局人士透露,“前幾年被撤銷的開發區土地等都是存量范圍,而對提高利用率和容積率的土地,上海現在已經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與此同時,國家相應政策配套也緩解了地方的一些燃眉之急,國土資源部此前政策顯示,地方可將新增中央和省(市)計劃投資項目,納入新一輪土地指標規劃統籌安排,此舉亦解決了土地指標中,中央與省級的用地需求。
上海也對此項政策進行了進一步的分解,據介紹,上海在市級重點市政基礎設施等獨立選址項目、重點地區(園區)用地項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上,由市統籌安排,重大產業項目,由市直接供地;而其余各類項目計劃分解下達到各區縣政府統籌安排。
上海規土局人士透露:“上海目前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是在上一年的基礎上增加20%,同時對區縣的分解也采用分批次下達方式完成。根據用地需求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這樣可以合理控制土地利用的節奏。”
激勵機制
臨近上海的浙江,正在操辦一場節約集約用地行動計劃。
此項名為“365”的計劃由浙江省政府直接負責,此項計劃擬降低單位GDP新增建設用地量消耗,記者從浙江國土資源廳最新了解,目前浙江這一數據為9.60平方米/萬元,同比過去降低了4.86%,新增建設用地綜合容積率同比增加5%。
同時,浙江省把耕地項目補助資金由每畝6000元提高到3萬元,浙江2009-2010年政府主導性重大建設項目計劃,擬將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和10萬畝低丘緩坡開發項目列入之中。浙江今年各級財政將為此增加不小的壓力。
國土督察上海督察局人士告訴本報,寧波市規定,其建設項目投資強度要在浙江省定基礎上上浮20%,商業項目容積率不小于1.3,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小于1.0,工業項目容積率一般不小于0.8,要求紡織等輕工類項目必須建3層以上廠房。
“寧波的經驗在于,不用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同樣可提高土地利用率。”上海督察局人士表示。寧波同時規定,符合條件通過改造廠房、增加容積率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和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據悉,去年寧波共有38家企業實施低效廠房改造。在這一政策的作用下,新增建設面積140多萬平方米,容積率由以前的0.65提高到1.16。
位于浙江南端的福建省,2009年需供應擴內需項目37萬畝左右,比過去一年增加了20%以上,突如其來的用地需求,讓福建各級政府為此“絞盡腦汁”。
上海督察局人士透露,福建雖然山多地少,但是可供開發利用的低丘緩坡地后備資源相當豐富,約有4000多萬畝,目前該省正在建立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地的激勵機制。
“福建現在的方法,是由省級財政出資,采取以獎代補,給予所在縣(市、區)資金獎勵,用于補助低丘緩坡地開發利用過程中的水土保持、植被恢復和地質災害防治。”上海督察局人士透露。
與此同時,年初福建省出臺《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在不低于國家統一規定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的前提下,適當降低工業用地的土地出讓價格。此舉對于省內工業項目上馬具備促進作用。
“先征地、后補償” 方式再放行
與此同時,自上而下建立土地審批快速通道,其意也在讓渡4萬億項目。
3月19日,國土部下發《關于改進報國務院批準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報批工作的通知》規定,地方面對突增的擴內需項目土地需求,在項目的初步設計階段,省級以下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就需要提早介入,從而縮短用地審查報批周期。
面對以往公路、鐵路等線性工程涉及多個市、縣,在申報上互相牽制問題,新審批采取“分段呈報”方式,先行完成用地組件報批工作的,也可以地(市)為單位分段呈報國務院批準用地。同時,國土部規定,地方報部審查材料,由現行的35件減少到10件。
通知進行了制度上的解禁,一場“先征地、后補償”的方式也為4萬億項目放行,但外界對此舉在能否保證被征地百姓利益上表示了疑義。
但地方為此進行的探求卻在突進,在國土審評新政刺激下,地方釋放了征地積極性,在長三角新一輪高鐵建設中,滬杭高鐵、寧杭高鐵均穿之而過的浙江嘉興市,目前采取了“5+2”和“白+黑”審批制度。
據悉,該市的嘉善縣在3天內完成了滬杭客運專線項目土地征收協議(草案)的簽訂。
寧波則為4萬億項目特設行政審批處,將涉及項目建設4項12類行政許可事項和1項行政服務事項并入該處,由一個窗口統一受理,審批時限由一個多月縮短到10個工作日。
再如,上海市規土局亦聯合同級相關部門成立項目推進小組,協調擴內需項目推進中的問題。上海同時壓縮了農轉用審批時間,先期的預公告制度從10天以上,壓縮為最短3天。
|
|
|